泗县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泗县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
一、 主要职能
泗县政法委主管全县的政法工作,主要职能:
1、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研究处理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社会事件。
5、负责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工作。
6、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8、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和综治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9、领导、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禁毒工作。
10、指导检查乡镇及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推动维稳及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11、承办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 0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无变化。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16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7万元,项目支出38元,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元。
四、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较上年无变化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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