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泗县县直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泗发【2010】6号)文件精神,泗县县直工委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县委对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对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县直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式任务教育;指导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三)领导县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县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工委管理的县直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县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监督。
(五)领导县直机关和中央及省市驻泗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县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六)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七)领导县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领导县直机关的军事武装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和关工委的工作。
(九)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股室:组织部、宣武部。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泗县县直机关工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相同。
纳入宿州市泗县县直机关工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本级单位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县直机关工委部门本级 |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22.5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2.53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13万元,占9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4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2.5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2.5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1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2.53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党员教育经费结余。其中:基本支出122.5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员教育经费结余。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39万元、津贴补贴28.83万元、奖金19.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2万元、伙食补助费2.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6万元、生活补助1.16万元、退休费0.71万元、奖励金1.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万元;公用经费18.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0万元、印刷费4.32万元、邮电费1.21万元、差旅费0.68万元、租赁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5万元。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泗县县直工委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9万元,比2017年减少6.29万元,下降25.6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县直工委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