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泗县法院预算公开
泗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
一、泗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
3、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系统机构编制与人社工作。
6、管理泗县人民法院系统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负责泗县人民法院系统行政管理内部的监察工作。
8、承办其他应由泗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泗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
政治处
办公室
研究室
审管办
司法技术室
立案一庭
立案二庭
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
执行局
法警队
监察室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32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12万元,项目支出470万元。
四、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10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运行费将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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