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泗县法院预算公开
泗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泗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泗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基层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上级法院监督和指导。
其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
(三)依法受理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四)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本院管辖的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开展司法技术辅助等工作;
(九)开展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开展本院涉诉涉案信访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践行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三.着力固本强基,促进法院科学发展。四.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司法公开环境。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组成,本年度机构无变化,人员因退休减少一人。
四、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13万元,项目支出 18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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