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法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泗县人民法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合 计 |
100 |
4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0 |
9.1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90 |
32.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0 |
32.9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泗县人民法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比上年决算减少104.7万元,下降81%,原因公车改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2016年泗县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1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2016年泗县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9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活动,调研、上级检查。经费使用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4.6万元,下降76%,下降的原因是公车改革。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泗县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联系方式:泗县人民法院汴河大道北侧
泗县人民法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xfyzzc@163.
联系电话:7022243。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