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供销社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泗县供销合作社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泗政办2011(17)号《关于印发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县级供销社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政策的方针、政策。(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三)根据县政府授权,承担全县 棉花产业化牵头单位职责;对化肥、棉花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管理、协调。负责本系统废旧金属、报废汽车拆解、烟花爆竹经营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四)负责编制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新网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五)指导全县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协调社员社之间、社员社与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六)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县供销社业务活动。加强专业合作服务、行业协会服务和农村综合服务,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七)监管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全县供销社系统要进一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领导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的历史使命,牢牢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创新,推动供销合作事业跃上更高的发展水平。要敢于先行先试落实改革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有关改革的要求上来,增强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上级部署,解放思想,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系统改革与发展。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重,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着力完善乡村组织体系。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地发展综合服务社。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密切与农民的关系,积极成立行业协会,形成一个涉农组织及企业的沟通交流平台。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要一如既往地抓好“新网工程”建设,加强项目督查和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工作中的作用。按照现代物流业发展要求,以系统内有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连锁企业为依托,加强农村各类商品的配送中心建设,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优化商品经营结构,适应消费需求,不断提高配送率,完善配送功能。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并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的 1 个行政单位组成,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无变化。
四、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8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建议
2015年,我县供销社系统仍将有部分基层单位(含县直公司及基层供销社)改制,届时,所涉及的收支情况将另作说明。
附: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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