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供销社关于遴选供销社系统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的公告
泗县供销社关于遴选供销社系统
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遴选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标准
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参与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近两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是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以及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需拥有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无人机等相关农业机械10台以上,农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参加短期专业培训证书。服务组织参与全程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2000亩。无“带机入社”等行为,防止出现以整合农机的名义,将项目转包、分包,套取财政资金。三是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有必要的服务经验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所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要录入中国农服平台和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信息平台,要在中国农服平台显示作业轨迹和服务面积,要在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信息平台上传合同和填报地块信息。积极配合项目实施,积极推广使用《安徽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双方、三方)和安徽省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五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遴选程序
县供销社2月12日前发布遴选公告,公告发出日起5日内服务主体需填报《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申报文本》(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供销社进行统一遴选,县供销社需在报送截止日起5日内完成遴选任务,结果汇总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服务组织公开透明择优遴选后要全部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
附件:
1.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申报文本
2.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信息表
3.信誉证明
4.承诺书
5.遴选审核表
附件1:
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遴选申报文本
申报主体信息 |
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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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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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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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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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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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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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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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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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托管内容 |
申报服务区域 |
乡(镇) 村(社区) 村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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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
服务环节 |
服务农户 类型 |
农户数 |
服务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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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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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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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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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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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户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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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村委会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县供销社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因为小麦一喷三防有专项补贴,所以不再纳入本项目补贴,请大家在申报的时候要剔除。
2.普通的旋耕环节、收割环节是市场化成熟环节,也不纳入补贴。深耕深翻、收割+秸秆综合利用可以纳入补贴。
3.服务农户类型为小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面积大于等于150亩),二者奖补金额不同,分类填写。
4.表打印在一页,需附以下材料:
(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
(2)开户银行对公账号复印件;
(3)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信息表(附件2);
(4)村委会开具的信誉证明(附件3,需盖村委会章);
(5)服务主体接受监管承诺书(附件4,需盖服务主体公章);
(6)服务主体股权结构截图。
附件2:
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组织基本信息表
服务组织公章:
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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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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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时间 |
年 月 日 |
注册资金 |
万元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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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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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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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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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机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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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名称 |
型号 |
数量 |
是否装备监测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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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手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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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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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季服务能力 |
亩 |
附件3:
信誉证明
证明 (服务主体名称)在过往农服工作中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无弄虚作假、农民投诉多等情况,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民的普遍认可。我村对该主体的服务表现满意,特此证明其良好信誉。
村委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承诺书
为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本服务主体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杜绝违规操作。
2、积极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服务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
3、同意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名录库管理,及时更新主体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按照名录库管理要求,规范服务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
4、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服务主体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主管部门依规作出的处理。
服务主体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遴选审核表
遴选标准 |
审核标准 |
审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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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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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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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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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无“带机入社”等行为,防止出现以整合农机的名义,将项目转包、分包,套取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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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业务范围查看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是否含有相应服务项目。 2.相匹配基础条件参照附件2泗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信息表,比对遴选标准,是否满足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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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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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村委会开具的信誉证明(需盖村委会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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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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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接受监管承诺书(需盖服务主体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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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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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股权结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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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参照遴选标准,以审核标准为准,在“合格”与“不合格”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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