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黄元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实行许可准入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许可证,擅自对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处置,违者给予相应处罚的建议。为切实从源头控制餐厨垃圾不外流,我们对城区内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个人或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对私自把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和随意向路面、雨水管道、河道、沟渠等乱倒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一经发现,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关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建立餐厨垃圾交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数量和去向的建设。我们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出台了《环卫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制度》,规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建立收运台账,记录收运时间、来源、数量、处置方式、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建议。为了落实监管责任,我局对城区内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情况进行调查,建立了详细的餐饮单位状况、餐厨垃圾产出量等信息。为了全力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购置了一台专用泔水收集车,采用定时、定点和巡回流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收运,在收运过程中实行了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为了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置的监管,定期检查收运处置台账,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数量、产品质量和废渣废水环境标准等实行严格监控,有效防止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违规作业。
三、关于餐厨垃圾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收集、当日运输至处置场(厂)的建议。为加强我县城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及学习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泔水)自行密闭处置后,联系环卫处泔水收集车统一运输;沿街餐饮商户产生的餐厨垃圾由环卫处泔水收集车每日一次,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过程对餐厨废弃物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具有餐厨垃圾废弃物收运标识,有效的防止运输途中抛洒、外溢造成路面二次污染;每日泔水收集后运输至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泗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7022009
泗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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