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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18年1-6月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公告

发表时间:2018-12-12 16:5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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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2018年1-6月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宿州市审计局关于服务脱贫攻坚强化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要求,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泗县2018年1至6月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扶贫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1.财政扶贫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2018年上半年财政扶贫资金到位18,144.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138万元;省级资金2,491.90万元;市级资金3,714.28万元;县级资金4,80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8,144.18万元,其中:拨付县直各部门8,440.82万元;拨付各乡镇(开发区)9,703.36万元。

2.2018年上半年扶贫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8年上半年,扶贫资金合计支出10,095.12万元,其中:县直各部门支出5,423.41万元;各乡镇(开发区)支出4,671.71万元。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划分:产业扶贫1,580.57万元;就业扶贫88.85万元;教育扶贫834.0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扶贫4,073.57万元;健康扶贫2,164.09万元;金融扶贫1,318.54万元;残疾人事业35.42万元。

截至2018年6月底,扶贫资金结余8,049.06万元(其中:县直各部门结余3,017.41万元,各乡镇(开发区)结余5,031.65万元),资金结余率为44%,按资金使用性质划分:产业扶贫1,995.75万元;就业扶贫1,516.15万元;教育扶贫144.9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扶贫3,475.71万元;健康扶贫366.62万元;金融扶贫460.33万元;残疾人事业89.58万元。

(二)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泗县审计局上年末至今年初,开展了泗县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健康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主要是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对于擅自调整项目内容问题,县政府已责成项目实施单位,完善调整审批手续,分别批复了项目调整;对于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非建档立卡人员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等问题,县扶贫办会同县纪委、监察委,对于部分责任心不强、优亲厚友的村干部进行了问责和处理,对于光伏扶贫项目存在的收益划分和结算问题,县政府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规范。总体上,2017年度审计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效果明显。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8年上半年,泗县按照脱贫攻坚计划安排,大力整合资金,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健康脱贫、技能脱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光伏电站产生效益明显,贫困村及贫困户实现了光伏收益。技能脱贫培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培训内容贴合社会需求,培训后就业率有明显提升,真正达到了“培训高质量,结业即就业”的培训效果。产业扶贫成效比较显著,部分村建成的温室大棚已经开始产生收益,并为带动当地贫困户尽快脱贫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注重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市场+基地+农户”等各种扶贫带动模式,在贫困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市场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

审计结果表明,泗县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个别扶贫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扶贫效果不佳的情况,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还存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扶贫政策执行方面

教育扶贫领域,教育资助项目。经对雨露计划和教育资助两个项目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基础信息存在错误:一是身份证号码重复14人、错误5人。

县教体局已针对该问题进行积极整改,要求工作人员对待工作要精益求精,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不出现录入错误,并收回了不符合政策的扶贫资金5,775元。

(二)扶贫项目管理及效益方面

1、扶贫项目变更未履行申报变更批复手续。一是2018年开发区大刘村精果林项目,涉及资金23万元,原为薄壳山核桃(碧根果)建设项目,实际种植品种为日本大枣、无锡水蜜桃、山楂等树木,改变了薄壳山核桃资金使用用途和范围。二是2018年农村扶贫道路工程项目,存在变更道路修建规格、内容等现象,如屏山镇张乔村乔圩庄东西路、草沟镇杨彦北路、门前东西路和石西路道路,未按文件批准规格修建,随意变更道路修建内容,涉及资金152.7万元。

2、个别扶贫项目进度缓慢,存在滞后现象。一是产业扶贫设施农业及产业园建设,存在滞后现象。至审计时,2018年大杨乡马宅村设施蔬菜、大庄镇曙光村元胡种植产业科技示范建设、屏山镇老山村花卉育苗项目、张乔村孟圩南湖大棚、墩集镇草莓基地正在施工,较合同推迟3-6个月,进展缓慢,涉及资金790万元;二是水利扶贫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经现场勘察发现:瓦坊乡小薛村2座桥、刘圩镇前戚村张圩庄1座平板桥(与村民纠纷,刚协调好)、黄圩镇部分桥(因图纸拿错)工程未施工,原定7月14日份完工,而实际完工时间为10月,较合同规定进度缓慢,涉及资金75.4万元。

3、项目工程完工缺乏后期管护工作。

一是道路交付使用后无养护计划,缺乏有效管护。审计现场勘察时,部分道路的标识牌已灭失。

二是薄壳山核桃项目至审计时(9月12日),项目均已全部完工,但后期管护没有及时跟进,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1)合同签订不科学,保障机制不足。按合同约定,养护一年,保证成活率后移交,但刘圩镇、大路口镇、大庄镇、泗城镇等乡镇合同规定初验合格后付97%费用,3%养护一年后付清,质保率过低,不能保证成活率。

2)后期管护未到位。经现场勘察,各乡镇山核桃基地树木差异较大,外围树木较大,靠里面的树木较小,部分山核桃树木已枯死,未及时更换、补种。部分乡镇山核桃树下无套种农作物,杂草丛生,处于放养状态,无管理迹象,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四、意见与建议

(一)完善项目后续监管,建立回访制度

在扶贫资料存档制度中,增加回访记录资料。在基础项目在竣工移交,产业项目进行承包租赁后,到项目所在村进行回访,了解基础项目的使用情况,养护情况;产业项目在承包租赁后的运营情况;项目所在村民对扶贫资金项目的意见等等,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总结经验,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进一步完善健康脱贫资金的审核制度

对健康扶贫资金的使用缺乏实质性的审批、监督的现象,尽快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审核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查考核,推进工作落细落准落实,确保健康脱贫取得持续实效。专项健康检查项目应在实施前做好预算,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费用,形成项目预算书。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对项目各项支出进行实质性审核。

(三)加强薄壳山核桃项目管理

针对部分乡镇山核桃合同条款过于宽松,要求各乡镇采取补救措施,签署补充协议,同时组织农业林业专家、各乡镇、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对薄壳山核桃的现状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由于薄壳山核桃项目投入较大,收益期较长,后期管护工作有待加强,以确保项目如期收益。同时山核桃树一般要4-6年才能挂果,前几年不能形成收益,建设单位养护期满后,可选择不妨碍山核桃树生长的作物进行套种,最大限度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

    

                                  泗县审计局

2018年1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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