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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审计局关于对泗县草沟镇2018年第五期农村道路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04-29 15:1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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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九条、《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宿政办发〔2018〕34号)第二条、《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泗政办发〔2017〕59号)第二条的规定,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安徽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协审公司)自2019年225日至2019年4月22日,对泗县草沟镇2018年度第五期自然村道路工程进行了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泗县草沟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组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泗县草沟镇2018年度第五期自然村道路工程根据泗县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下达泗县2018年道路项目计划的通知》(泗交字〔2017〕264号),由泗县草沟镇人民政府实施,安徽丰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13329558.00元,结算方式为综合单价+变更签证价款。合同工期120天,实际工期123天,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工期延迟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自行协商处置。监理单位为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采用送达审计的方式,审计的范围是该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包括合同内工程施工内容、工程变更与签证。

本次审计内容重点是审核并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组成是否正确;费率套取是否正确等情况;变更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计;与该工程有关其他事项。

本次审计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查法、标准图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计算机辅助审查法、重点抽查审计法、实地勘测法等。

1、现场勘查记录情况

审计组于2019年3月12日对泗县草沟镇2018年度第五期自然村道路工程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现场量测,拍照取证,得出工程现场勘查记录情况。

  2、合同完成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泗县草沟镇自然村,该工程合同约定施工内容为泗县草沟镇2018年度第五期自然村道路工程施工图纸上的乡村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张路长1400m,宽4m;侍圩村长2220m,宽4m;孙巷村长2102m,宽4m;夏庙村郭夏路长1139m,宽4m;夏庙村街北路长1720m,宽4m;街南村长1777m,宽4m;汪尚村长2165m,宽3.5m;街南村朱张长1860m,宽4m;以上水泥面层厚20cm、碎石厚20cm、外扩60cm、培土外扩50cm、少300m(两边)。该工程于2018年9月25日由泗县草沟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审核结果

(一)审核情况

该工程送审金额14060201.65元,审定金额为12864810.13,审减1195391.52元,审减率为8.5%。

(二)审核依据

1、《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泗县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意见(暂行)的通知》(泗政〔2013〕30号);

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签证单、工程决算书、现场勘查记录单等有关工程经济技术类文件;

3、宿州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简讯 》结合当时当地市场价格。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

1、合同内

1)整平碾压送审78243㎡,实有70832.5㎡,多计  7410.5㎡;

2)级配碎石180mm送审30052.4㎡,实有23306.7㎡,多计6745.7㎡;

3)水泥混凝土面板200mm4.0Mpa送审2774.8㎡,实有1625.1㎡,多计1149.7㎡;

4)培土路肩送审6306.58m³,实有5492.37m³,多计814.21m³。

2、材料调差

1)材料价差调整送审730643.89元,实有717479.14元,审减13164.75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

根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的规定,上述多计工程价款1195391.52元,应从该工程送审价款中予以扣除。

审计说明: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6.1项目约定“市场物价波动可以调价”,但未明确调价方式,后由建设单位出具的《泗县草沟镇2018年度第五期自然村道路工程补充协议》,其中第3条明确了调价方式,此补充协议我局认可。

  四、审计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竣工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保持一致,对送审工程竣工结算书进行初核,避免出现高估冒算现象,建议建设单位对工程隐蔽工程做好验收工作,并留有影像记录,便于后期结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