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审计局关于对安徽省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泗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六标段)价款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九条、《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宿政办发〔2018〕34号)第二条、《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泗政办发〔2017〕59号)第二条的规定,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协审公司)自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4月25日,对安徽省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泗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六标段)进行了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泗县农业委员会对其提供的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组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省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泗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六标段)根据《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宿州市农委宿州市水利局关于安徽省2018年度泗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18〕66号),由泗县农业委员会实施,安徽燕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4797500.00元,结算方式为综合单价+变更签证价款。合同工期90天,实际工期76天,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监理单位为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采用送达审计的方式,审计的范围是该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包括合同内工程施工内容、工程变更与签证。
本次审计内容重点是审核并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变更部分单价的组成是否正确;费率套取是否正确等情况;变更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计;与该工程有关其他事项。
本次审计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查法、标准图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计算机辅助审查法、重点抽查审计法、实地勘测法等。
1、现场勘查记录情况
审计组于2019年4月17日对安徽省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泗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六标段)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现场量测,拍照取证,得出工程现场勘查记录情况。
2、合同完成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泗县丁湖镇,该工程合同约定施工内容为安徽省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8年泗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六标段)施工图纸上的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11月28日由泗县农业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审核结果
(一)审核情况
该工程送审金额4996877.88元,审定金额4904397.05元,审减金额92480.83元。
(二)审核依据
1、《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泗县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意见(暂行)的通知》(泗政〔2013〕30号);
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签证单、工程决算书、现场勘查记录单等有关工程经济技术类文件;
3、宿州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简讯 》结合当时当地市场价格。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
1、标志牌送审20个,实有3个,多计17个;
2、3.5m宽机耕路(土路基)水稳碎石送审工程量431.73m³,实有395.26m³,多计36.47m³;
3、3.5m宽机耕路(无路基)水稳碎石送审工程量395.57m³,实有350.19m³,多计45.38m³;
4、4m宽机耕路(土路基)水稳碎石送审工程量3811.1m³,实有3641.97m³,多计169.13m³。
上述问题违反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
根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的规定,上述多计工程价款92480.83元,应从该工程送审价款中予以扣除。
四、审计建议
标志牌送审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碎石垫层厚度与设计厚度不符。建议建设单位: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按图施工;二是加强对送审工程竣工决算书的审核,确保竣工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保持一致,避免出现高估冒算现象。
泗县审计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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