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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审计局关于泗县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09-30 09:5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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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泗县审计局对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大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预算管理,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发展持续稳中向好,主要表现为:

---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17年全年财政收入完成13.88亿元,同比增长20.7%。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34亿元,同比增长16.1%,完成预算的111%,占财政收入比重为67%。地方税收收入完成5.89亿元,同比增长6%,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3%,收入总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总体要求,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向改善民生的社会事业。全年十三类民生工程资金支出41.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64%。

---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扶贫资金投入2.56亿元,同比增长6.94%,2017年我县扶贫工作取得皖北第一,全省第六的好成绩。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支出0.72亿元,比上年增长3.6倍。

2017年县财政预算虽然得到较好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运行质量不高,“土地财政”现象依然明显,在预算执行、财政专户管理以及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尚待进一步规范。在有效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财政收入管理水平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全年收入总计50.42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9.34亿元、返还性收入1.03亿元、转移支付35.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5亿元、调入资金等3.14亿元。全年支出总计49.94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7.88亿元,完成预算的142.1%,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亿元、上解省支出0.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8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48亿元。

2017年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9.67亿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75亿元,完成预算的143.9%,债务转收入14.4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等0.47亿元。基金支出总计29.4亿元。其中:基金支出29.24亿元、调出资金0.1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27亿元。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59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4%,加上年结余5.82亿元,收入总量为17.41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2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18亿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县财政债务办债务余额30.24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16.3亿元,债务增速有所提高。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17年累计完成政府投资项目880个,送审金额为72.64亿元,审定金额为69.88亿元,审减金额2.77亿元,审减率为3.81%。跟踪审计政府性重点工程项目7个,总金额约65亿元。上报投资审计专报38期,报送投资审计信息39篇。投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的控制价编制单位不在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入围名单之中;二是部分送审项目预算包含设备材料采购,不属于控制价审计中确定价格;三是送审图纸设计不规范不能满足审计要求;四是建设单位采购询价组织不规范,造成一些主要材料价格明显偏高;五是部分竣工结算编制存在虚报工程价款;六是结算项目存在无依据变更;七是部分建设单位缺乏项目建设管理人才,对项目监管不到位,质量验收把关不严。

三、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7年,共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个,其中:离任审计项目17个(包括宿州市审计局授权审计项目3个)、任中审计项目3个,涉及部门领导干部20名。审计金额13.97亿元,查出违规资金0.88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27亿元,应收缴财政资金1.25万元,已收缴财政1.25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83条。

四、上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对于上年度审计指出问题,除个别问题没有得到整改外,其余问题都得到了认真的整改。县财政和地税局共计补缴、收缴各类税款及非税入库资金7772.75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应缴未缴预算584万元,非税局入库应缴未交财政收入7,089万元,地税局补征税款71.58万元,未及时入库税款28.17万元全部解缴入库。对于购建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及时予以补登。但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借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142.9万元未收回问题,仍未得到整改。

五、审计发现问题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方面

1、近两年环保预算低于2015年预算安排。2016年、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分别为665万元、695万元,分别比2015年(预算数776万元)降低了14.3%、10.4%。

2、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5,841万元。其中财政专户销户结余资金6,467万元、财政专户利息结存725万元、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应缴款8,559万元、泗城镇公安分局房租收入90万元存入乡镇往来户,未上缴国库。截止目前,有关部门已做出整改。

3、坐收坐支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刘圩镇政府收租金7万元存入乡镇往来户未上缴国库,并直接坐支用于退以前年度征地款。

4、未及时清理待查收入。2017年底,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待结算收入账面结余6,791万元,未及时清理汇缴。

5、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2017年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共计24079万元。其中:县直单位转专户23,224万元,各乡镇转专户855万元。

6、部分已下达预算指标未支付。截至2017年年底,36,273万元项目资金未支出,其中:县级资金22,678万元,省级资金12,149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651万元,政府性基金795万元。

(二)社保资金收支管理方面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等存款未按规定执行优惠利率。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存款未按规定执行优惠利率,少计息利息收入139.33万元,其中:农商行少计利息100.93万元,农行少计利息37.19万元,徽行少计利息1.21万元。

2、部分死亡人员和退休人员违规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一是死亡人员171人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1人,企业退休人员13人,七老人员147人。二是16人重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其中:15人既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又领取七老补助资金,1人既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又领取退养民师补贴。

(三)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土地出让金没有足额缴纳。2017年度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成交地块34块,面积总计2300.8亩。应上缴县财政土地出让金175,032.25万元,当年已缴132,532.25万元,当年欠缴42,500万元。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3.01万元。大庄镇政府将森林培育资金用于非项目支出40.92万元,黄圩镇政府用畅通工程王黄路补偿款付镇扶贫办购办公桌椅2.09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大庄镇政府、黄圩镇政府已经做出认真整改,作了调账处理,归还资金原渠道。

3、专项资金结余较大,没有充分发挥效益。2017年秸杆综合利用项目各乡镇预算指标1,504万元,实际支付598万元,资金结余906万元,结余率60%。2017年至2018年6月,旱厕改造项目投入资金总额1,404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各乡镇,乡镇实际支付454万元,资金结余950万元,资金结余率68%。

4、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未办理征地审批手续。2017年财政拨付泗县大庄镇和谐村水厂征地款43.89万元,泗县水利局与大庄镇和谐村签订土地购置合同,但没有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征地审批手续。

5、部分国有资产闲置。经调查,截至2018年2月,全县共有14处老办公楼闲置,总占地面积67,150.12平方米,建筑面积77,876.44平方米。

(四)扶贫领域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贫困户识别不够精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发现,在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中,195户贫困户是有车、有房、家庭成员为村干部或财政供养人员等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的问题。另外,在未脱贫、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中,包含已死亡的702人。

2、非建档立卡人员办理扶贫贴息小额贷款。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26个非建档立卡人员办理小额贷款,其中农商行办理24人,农业银行办理2人。26个非建档立卡户共贷款126万元,三年期,年利率4.35%,到期应贴息16.44万元。

3、私立医院运营混乱,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健康扶贫资金损失浪费。一是财务核算资料不规范,大部分私立医院无药品存货收、发、存资料,材料费没有单独核算;二是库存药品账实不符,大部分被抽查的药品(含5种常用药品)均存在差异,部分账实差异较大;三是私立医院药品采购渠道乱,药品差价惊人,有些低价采购药品疗效差,导致病人反复入院治疗,造成健康扶贫资金浪费。

(五)2017保障房跟踪审计发现问题

1、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保障住房而未退出。审计发现,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退出保障住房而未退出20户。其中:19户拥有房产或不动产,个别户有营业执照,经营实体商店等。

2、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审计发现,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3户,涉及补贴资金8442元,个别享受廉租补贴户另外拥有商品房和门面房。 

3、已享受住房保障家庭多重申报重复申领租赁补贴

调查发现,7户已分配保障住房,又重复申领2018年上半年租赁补贴合计10248元。

4、部分保障房存在转租和闲置现象。此次审计采取入户调查的方法对保障房分配情况进行审计。抽查和谐家园、惠民苑及东城康居3个小区118户,发现26户保障房非本人居住,占抽查总数的22%。同时审计组通过县供电公司信息系统筛选比对发现,其中34户保障房住户2017年全年无用电量,存在闲置现象。

5、部分保障房急需维护。调查发现,部分保障住房墙面大面积脱落;个别小区楼顶漏水严重,相当一部分卫生间不同程度渗水、漏水;特别是和谐家园卫生间下水道脱节问题,给小区居民生活带很大不便,群众呼声较大。

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县房管局及相关单位已做出认真整改,清退和处理不符合保障房条件13户,取消6户不符合条件享受廉租房补贴住户,对于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3户,涉及补贴资金8442元以及7户重复申领的2018年上半年租赁补贴10248元已全部收缴。

(六)旱厕改造项目质量不高,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2017年省市下达我县首批改厕计划10,000户,目前全县系统已录入15,423户,竣工13,827户,通过验收10,612户。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旱厕改造选址不科学,施工技术不高(多数分包给地方个人施工),户用厕所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导致隔板变形、加密盖不牢固、漏气、反臭现象;选址不科学,少部分户用厕所安装在破旧房屋以及土地增减挂项目上,安装完成又要拆除,造成浪费。早期过度考虑完成任务数,致使旱厕新改造后使用率不足50%等。

(七)省市上下联动审计调查方面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余额未及时缴存财政专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截止2018年1至4月末余额合计1.04亿元,未及时划转财政专户。

2.死亡人员未及时进行信息处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参保未注销280人,已死亡未办理注销336人,已死亡多发放养老金34.96万元。

3.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不良率过大。续贷过桥资金运行至今形成不良贷款490万元,占续贷过桥资金1,150万元的42.6%。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个别企业申报不实。2016年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中,泗县甘滋罗食品有限公司申报贷款利息支出20.08万元,实际支出11.33万元,多申报贷款利息支出8.75万元。 对此问题,县农委已经整改完毕。

5.普惠性学前教育审计调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从生均公共财政教育事业费看,全县教育和其他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为1266元,而同口径条件下,普通小学教育为8279元。幼儿教育生均公共财政教育事业费不到普通小学的六分之一。

二是学前教育工资待遇低,且公办和民办人员工资差距大。2017年学前教育教职工人均年工资19510元。其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均年工资30641元,民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均年工资13604元。而同口径条件下,公办普通小学教职工人均年工资60208元。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进一步加强预算收入征缴,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严肃查处应缴未缴、违规滞留等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二)规范公共项目投资,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协调推进、监管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设计和可行性论证,加快工程项目进度,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防止损失浪费和跑冒滴漏,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做好环保资金投入预算,确保环保经费逐年增长。对于农村旱厕改革,已经建成的要积极维护,切实提高使用率,建议增加修建公厕,分片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

(三)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减少资产闲置。进一步做好全县闲置未售资产处置工作,一是对各部门闲置未售资产制定处置计划;二是推进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资产处置进度,邀请国土、住建、房产等职能部门会商有关资产处置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三是进一步完善资产处置考核细则、规范全县闲置未售资产处置的程序。

(四)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提高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率。科学预测资金流量,合理确定开展定期存款操作的资金规模和期限,确保资金支付需要,提高资金支付率。充分认识加强资金存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暂时闲置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同时提高社保基金支付精准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县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尽快整改,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