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2014年至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针对宿州市审计局《泗县2014年至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宿审财报〔2017〕46号)提出的存在问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针对报告中所列问题,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擅自调整项目内容问题
1.草沟镇、瓦坊乡、大庄镇项目。由于乡镇申报项目时工作不认真,测量设计工程数据不准确,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不一致。县政府已责成项目实施单位,立即完善项目实施调整审批手序,同时要求各乡镇在申报项目时,要认真组织测量设计,严格按照批复文件实施,杜绝出现类似情况。今后,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规章制度,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督促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对确需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2.发改委以工代赈项目。县发改委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到各建设单位后,项目建设单位聘请专业设计人员对工程进行勘查设计时发现,原设计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故按照实际情况对原设计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造成了投资计划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相符。县政府已责成县发改委,立即完善项目实施调整审批手续,同时要求县发改委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避免出现设计标准调整;确需调整建设标准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同时制定规章制度,强化项目管理。
二、关于发改委6个以工代赈项目进度慢问题
目前,所有项目工程已经竣工验收,资金已经拨付到位。县政府要求县发改委要加大项目督查力度,今后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发挥应有效益。
三、关于以工代赈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
以工代赈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企业,因单体项目资金量和工程量较小,工程所需工人一般在10人左右。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企业选择了部分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而项目区青壮年劳动力均外出务工,家中只剩下留守老人和儿童。所以,部分工程没有完全使用当地贫困户农民工。县发改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安徽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以工代赈劳动报酬支付制度,把吸纳当地农民工,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作为合同条款,加强对劳动报酬支付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扶贫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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