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泗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今年8月15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泗县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王法立县长作出批示,要求各单位突出抓好问题的整改,对涉及查出的问题,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对账销号,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逐项整改,逐项落实。
在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县审计局牵头有关部门,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坚持防微杜渐与制度建设并行,积极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实行“销号制”管理;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到被审计单位逐项核实,跟踪整改到位情况。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共发出审计报告4份,收到审计整改报告4份。同时,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和审计决定的执行,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单位负责人及时签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初步统计,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4项。
通过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努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审计反映问题资金 万元,其中:县财政涉及资金13279.25万元,县地税涉及资金2916.78万元,县国土局涉及资金1629万元。截至2016年11月底,已整改10906.24万元,占82%,正在整改的问题涉及资金2373.01万元,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于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没有充分考虑到省专项支出,导致预算调整较大问题
县财政整改措施: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根据收入预算合理安排支出,按照单位各项工作需求细化预算编制,减少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的执行力度。
(二)对已下达的预算指标未能完全执行到位,资金结转较大问题
县财政在分析原因同时,积极整改。我县专项资金,是在省指标下达后,第一时间下达到各股室,由股室下达到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结余资金较多。将督促单位加快项目工程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对于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问题
财政已整改到位,2015年底未入库的各项收入,已在元月份全部入库。今后将督促单位在收入缴存银行后,尽快到软件中确认,减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
(四)部分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县财政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平台公司与政府全面脱钩,彻底理清融资平台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通过ppp及购买服务的方式,规范县级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求问题。
(五)对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征地款未办理征地手续问题
对于2015年度水利局在大庄、泗城等五个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征地征地27.29亩,未办理土地使用证问题,县水利局正在积极整改,将相关资料上报到市水利局,同时和县国土部门联系,以尽快补齐相关征地手续。
(六)对县土地局土地出让金征收未及时到位问题
截止目前,县国土局已将2015年度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1629万元,已收缴75万元。
(七)对于部分专项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甚至多年未能实施,专项资金未能充分及时发挥效益问题
县财政正在积极整改,督促施相关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对于多年未实施项目,资金予以收回,作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起重新分配,以促进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税收征管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于应征未征地方税费124.58万元问题。县地税局说明原因是理论税源和实际税源之间的差异。对此,县地税局已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加强了与国税部门的合作,通过合作办税、委托国税代征税款等方式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源流失。
(二)对于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877.54万元问题。县地税局已经整改入库859.8万元,尚有17.74万元未征缴到位。
(三)对于漏征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124.64万元问题,县地税局对六户漏征纳税人督促其进行补缴税款,共计124.10万元。
(四)开发区部分企业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377.84万元问题。县地税局认为,因部分企业处于关停状态,追缴难度大、成效低。截止目前,已经追缴欠税一户(泗县鑫雷建材有限公司)17.29万元,其他欠缴户正在清缴中。
(五)泗县地税局未足额预征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共计412.36万元。县地税局已对七户未足额预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进行催缴,目前清欠三户共计入库土地增值税46.40万元,其他欠税企业正在清缴中。
三、延伸审计发现存在问题
(一)乡镇农机叠加补助调查发现的问题
1、对于申报材料不全,报账程序不规范问题,相关乡镇十分重视,责成农机站、财政所及行政村,根据国家关于农业机械购置叠加补贴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手续,加强制度管理。
2、对于部分农机户主由于特殊原因没有享受农机叠加补贴问题。大庄镇政府已将去年12户符合条件联合机没有享受农机叠加补贴农户,列入2016年农机叠加补贴范畴。
3、对农机叠加补贴指标资金结余较大问题。县财政已作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起收回,重新进行分配使用,以促进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和县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相当重视,整改及时,现基本整改到位,情况如下:
1、对于卷宗管理不规范问题,卷宗里农户承保清单以及农户理赔清单中农户签字部分,笔迹为一个人,系一个人代签,并非农户本人签字。县支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种植业操作实物》、出台了《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午季理赔及秋季承保相关工作通知》(泗农险【2016】8号)文件要求,逐步规范理赔手续,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流程。
2、对于审计发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合理现象:一是个别村理赔倾向于村干部群体,二是部分村干部保险观念淡薄,理赔资金用于非保险赔付范围,三是从理赔情况看没有重灾、轻灾、未受灾之分,四是理赔金额偏低。针对出现的问题,国元保险公司泗县支公司高度重视,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午季理赔及秋季承保相关工作通知》(泗农险【2016】8号)文件,进一步规范理赔操作流程,同时每年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村协保员培训,加强对协保员进行管理和服务,强化协保员保险意识,提高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满意度。
3、对于部分乡镇存在占农业保险经费现象。县财政部门做了认真整改,归还了被挤占资金。县支公司也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时,为保障基层农业保险服务工作经费,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管理和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31号)文件规定,同时及时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泗农险办〔2016〕15号),进一步规范保险经费使用,杜绝挤占挪用。
四、对于政府性融资平台审计发现问题
县城投公司和交投公司迅速作出反应,认真整改,对于资金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县城投公司、担保公司针对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手续,同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和杜绝类似问题,避免再次发生业务办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
五、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为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县委、县政府年初安排我县2014-2015年度扶贫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并要求审计局对2016年度的扶贫项目跟踪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光伏项目专项审计)。县委常委会两次专题听取了扶贫审计及整改情况汇报,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县政府、财政、扶贫办等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整改。制定出台了《泗县精准到户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泗县精准到村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泗县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管理监督。
2016年10月纪检、审计等部门配合,分别从扶贫办、财政局、公安局、房管局、民政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采集相关电子数据,根据身份证及银行账号等信息,将我县贫困户及低保户个人信息与全县房产、车辆、工商、工资等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对审计疑点进行核实整改。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审计发现问题能否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关系到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县政府责成县审计局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照《中共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规定,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提供业务指导,加大回访、督促和检查核实工作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有效整改。三是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要针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对照自查,主动整改存在问题;对严重违纪违规、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对审计后未能按时整改的问题,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增强审计监督的效力。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约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要求,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切实提高二、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水平。审计机关将进一步扩大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保障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合理、有效使用。
(三)加强财经法规制度宣传工作。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契机,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强化各部门单位法治意识,落实遵纪守法的主体责任,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行不逾矩,守住底线,不踩红线,有效预防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发生。同时,加强审计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国家各项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形成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的社会环境,更好地实现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为美好泗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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