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提醒|4人被抓!千万别拿医保卡干这事
医保卡里的钱
本是应对不时之需的“救命钱”
而有些“糊涂”的参保者
为了把医保卡里的“沉睡资金”变活
将医保卡当“存折”疯狂套现!
6月19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警方安排多组警力赶赴湖州、德清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吴某、钱某、李某等4人,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社保卡套现的医疗保险基金诈骗案。
2020年3月,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向长兴警方传递线索:在工作中发现赵某、吴某、钱某等退休人员用医保卡在短时间内,从不同医院套用医保卡医疗基金,有诈骗嫌疑。
接到线索后,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发现嫌疑对象在短时间内用医保卡至多家不同医疗机构刷卡买药,药物用量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人的使用范围,且涉案金额巨大。
“这是医疗保险基金诈骗,这种做法直接导致医疗保险基金遭受损失,百姓正常医疗报销得不到保障,看病用药也会受到影响,必须严惩。”
根据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第一种是参保人突发死亡,其继承人是可以将他医保卡里面的钱本金加利息全部提取出来;如果继承人参加了医保,可以通过转账的形式转到继承人的医保卡里。
医保千万不能这样用: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该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经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每年报销一次。
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医疗保险单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2、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3、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4、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并发生医疗费用;5、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医保卡套现,盗用的并非个人
而是广大参保人的利益
每个参保人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别贪图眼前的利益把自己“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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