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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民政局机构简介

发表时间:2024-02-03 10:4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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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规范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范性意见和相关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和跨县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规范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规范性意见,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规范性意见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性意见,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泗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2.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3.社会救助股

4.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股(县行政区划与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泗县开发区汴河大道116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0557-7022491

(六)网站地址

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132?type=4&action=list

(七)邮政编码

234300

(八)办公邮箱

szsxmzj@163.com (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九)单位负责人

泗县民政局局党组书记、局长宫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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