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文化和旅游局(泗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机构简介
(一)机关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文物和旅游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有关规范性管理意见。统筹规划文化文物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推动全县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市场。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组织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初审和报批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刊)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及涉外代理等机构;初审和报批新闻出版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对全县著作权保护实施监督,查处反侵权盗版行为;协助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管理驻泗记者站,发放记者证;对出版物及数字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在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指导、管理文化文物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管理股(大运河保护管理股);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股。
(三)办公地址
泗县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大楼8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77022436。
(六)网站地址
http://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232?type=4&action=list
(七)邮政编码
234300
(八)办公邮箱
SXWHGOV@163.COM
(九)单位负责人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巩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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