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分解】县政府第四次廉政会议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1.全面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切实加强直达财政资金监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2.持续严格资金监管,完善实名台账和监控机制,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审计局、各乡镇(开发区)。
3.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形成监管合力,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问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纪委监委。
4.在开支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靡浪费,严控“三公”和各类会议经费,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开发区)。
5.紧盯全县各类酒店餐馆、机关食堂、企业学校餐厅等,积极倡导“光盘行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开发区)。
6.千方百计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
责任单位:县营商办、税务局、政务服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
7.依法惩处勾结骗取套取财政贴息、优惠信贷资金等行为,严防资金空转套利。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法院、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8.认真落实《稳就业工作方案》,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9.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去年平均再减少20%。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政务服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
10.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面推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责任单位:县营商办、政务服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
11.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个别系统徇私枉法、破坏司法公正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公管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12.加强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监管,完善建设用地审查会签会审制度。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管局。
1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六清”行动,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扫黑办、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1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各种“微腐败”,让老百姓真正从廉洁政府建设中增强获得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开发区)。
15.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目标任务,着力巩固脱贫政策连续性、脱贫成效稳定性。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改委、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人社局、文旅局、经信局、住建局、教体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残联、农投公司、供电公司、各乡镇(开发区)。
16.持续深化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药品、设备、耗材、机械等招标采购制度办法。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公管局。
17.突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等骗保行为,切实守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纪委监委、公安局。
18.今年全县性政府系统文件会议比去年再减少5%左右。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19.扎实开展长期挂账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委组织部、审计局、检察院、各乡镇(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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