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工 作 要 点
2020年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在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严格质量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奋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为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
1.突出党建先行,凝聚发展合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实施领航计划,广泛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支部共建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规范承检机构行为,促进公正抽样检验。
2.聚焦能力提升,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在科研院所、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发现和培养一批专家人才,打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才库”和“智囊团”,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诊治病”、质量提升等工作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撑。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以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信息化平台运用为主要内容,讲好必修课、办好培训班,增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能打硬仗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3.强化大局观念,提高工作站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助力化解过剩产能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成品油、车用尿素、商品煤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助力消防安全监管,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烟花爆竹、防爆电气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4.勇敢战“疫”,逆行而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狠抓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疫情防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生产供应。密切关注各界反映和消费者投诉,加大对非医用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抽查力度,坚决把好质量关口。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技术资源,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在政策咨询、执行标准、生产工艺等方面加大指导帮扶力度,保障产品质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优化监管手段,筑牢监管基石
5.强化风险监测的预警作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拓宽风险信息监测渠道,推动监测信息智慧管理,强化数据统计运用,深入分析评估,做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针对日用消费品、家用电器等重点消费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危化品等重点工业品,组织实施风险监测;对行业、产业集中区,开展风险评估和质量分析,着力防范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助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6.强化监督抽查的震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形成生产流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模式,统筹各级监督抽查,建立省级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工业品、重点消费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指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加强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对违法失信企业形成有力震慑。
7.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约束作用。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对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10类产品,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尤其是对于B类、C类获证企业,在日常监管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对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检查手段开展现场检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基层工作督查考核,不断提升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8.强化专项整治的遏制作用。针对安全风险隐患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产品,如危化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儿童学生用品、食品相关产品,以及取消许可证管理的防爆电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加强隐患排查、风险监测,开展专项整治。围绕集中产区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等内容。针对重点行业,如电线电缆、家装材料、建筑材料等,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做好产品质量安全协同联动监管,着力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聚焦民生关切,严守安全底线
9.突出食品相关产品,保障“吃得安全”。对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纸制品等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对其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抽查、检查全覆盖。聚焦产业集聚区,开展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10.突出棉花和纤维制品,保障“穿得安全”。聚焦棉花等纤维原料质量监管,结合信用监管,对收购加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整治混等混级收购、加工和虚标纤维含量等问题。聚焦童装、学生服等纤维制品,以涉及健康安全的化学性指标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与风险监测力度,着力解决絮用纤维制品中填充禁用限用原料问题。
11.突出装饰装修材料产品,保障“住得安全”。围绕家具、人造板、涂料和给排水管材等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关注城乡接合部、农村建材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结果,有针对性地组织“靶向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甲醛、苯、二甲苯等化学性指标,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加大处置力度。
12.突出重点消费品,保障“用得安全”。重点关注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定配眼镜等合格率偏低的消费品,口罩、移动电源等消费需求大的产品和儿童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等特殊群体消费品,突出小冰箱、风扇、电灭蚊器和加热器、电热毯、暖手器等季节性电器产品,加强流通领域和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重点整治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产品的责任主体。
13.突出交通工具等出行用品,保障“行得安全”。聚焦蓄电池、充电器、轮胎等车用零配件和制动液、冷却液等产品,以及平衡车、电动自行车等出行工具,突出强制性安全指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擅自改装原厂配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完善监管体系,推进高效监管
14.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和《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制度的适用性、针对性、有效性。制定业务工作手册,为基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不断规范监管行为。
15.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智慧监管。注重发挥省局市场监管舆情信息平台作用,完善监督抽查、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平台和智慧质量APP功能及基础数据库,实现工作任务下达、实施、反馈、跟踪处理全流程信息化;提高信息化平台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和互通共享水平,充分应用数据分析结果,实施靶向性精准监管,不断提高智慧监管水平。
16.加强分类分级,突出信用监管。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分类分级监管,实时动态调整,加强结果运用,对B类、C类企业加大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四类企业,设置不同的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优化抽查、检查方式,减少对守信企业不必要的检查和干扰,加大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好监管信息公示公开,为实施联合惩戒提供有效依据,发挥信用监管最大功效,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
17.深入探索创新,构建共治格局。持续开展消费品质量“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和“质量流动诊所”活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管,发挥行业协会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作用;整合系统内外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逐步构建“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机构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
五、强化区域联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
18.深入交流融合,提升合作质量。结合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组织一市三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专家经验交流和技术研讨,不断拓展合作深度、广度,提升合作成效。
19.加强联动抽查,巩固合作成果。在总结2019年联动监督抽查经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抽查流程,统筹制定抽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区域联动监督抽查。
20.创新监管机制,寓监管于服务。探索长三角区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互认机制,以“一次检验、结果互认、长三角通行”为目标,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线下、线上数据共享,推进政府部门—网络平台联动监管,提升网络交易商品的质量水平和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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