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文字解读:《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县本级与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开发区抓发展、促增收的积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泗县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
二、重要举措
(一)财事匹配原则。坚持财权与事权相一致,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的事权,合理界定财权,基本实现权、责、利相统一。
(二)促进发展原则。在保证县级财政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园区立足自身、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独立运作原则。比照一级政府财政管理体制,兼顾开发区园区投资建设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级决策、分级负责、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
三、具体内容
(一)收入范围。在开发区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以及从县外引进的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的外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
(二)支出范围。开发区财政主要承担本辖区内党政机关运转所需经费及经济和部分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四、保障措施
县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强化对开发区财政的监督。
本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