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泗涂产业园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委、办、局、中心,群团各部门:
《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泗县县委办公室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坚持以“开放强县”行动为抓手,看齐国内一流,比肩长三角最优,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法治保障,着力打造“小四最”政务服务新环境,全力构建“大四最”营商环境新格局,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1.精减审批事项。持续简政放权,推动下放管理权限落实落地,清理规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做到精减一批、承接一批、优化提升一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扎实做好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对标对表长三角,找准为民为企政务服务问题差距,倒逼部门改革创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省最少。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司法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2.优化工作流程。
(1)聚焦项目建设审批、企业开办、纳税人服务、不动产登记、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优化并联办理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局)
(2)加强政务服务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基层和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实现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各乡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3)巩固拓展商事制度改革成果,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企业注销登记改革,推行工商登记银行网点、社区代办,真正实现市场主体开办、经营快捷、退出便利。(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各金融机构)
3.压缩审批时限。
(1)充分利用“一张蓝图”相关成果,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加速项目策划生成。(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实行“统一收件、同步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出件”,对工业建设类项目免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查,对社会投资类小型低风险项目免于设计方案审查。(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进一步完善区域评估,对完成区域评价并取得相应成果的,不得再要求入驻已评估区域的市场主体单独办理相同事项,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责任单位:开发区、泗涂产业园,住建局)
(4)整合测绘事项,规范测绘市场,借助县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不动产登记、房管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多测合一”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住建局、房管中心)
(5)全面整合竣工验收阶段办理环节,全面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原则,积极培育竣工综合测绘机构,实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提升服务效能。
(1)完善“掌上泗县”网络办事平台,加快数字化便民应用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企业电子印章在政务、商务等领域应用,提升政府部门移动办公水平。(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局)。
(2)融合各类实体平台和线上平台的企业服务功能,建立统一共享、互联互通的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查询、诉求受理、专业服务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政府办、营商办)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材料比上年同期压减20%以上。推行“容缺”审批,加快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发改委、司法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4)推动“好差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信箱”督办力度,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有奖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责任单位:六纪办、纪委监委、发改委、司法局、大督查办、政务服务管理局)
(5)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全程帮办代办和党员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企业定期沟通协商机制、民营经济分析联动机制、民营企业决策参与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局、商务局、统计局、工商联,各乡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6)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县委办、政府办)
(二)打造一流的园区发展环境
5.完善园区功能。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统筹园区内的产业分布、绿色生态、功能布局,推动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着力加强园区配套建设,加快标准化厂房、职工公寓、职工食堂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园区中小学校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进一步完善园区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基本设施配套。(责任单位: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推动产业聚集。抓住省“三重一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和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机遇,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和农机装备、汽车零部件两大特色产业,吸引上下游、左右链配套企业进驻,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开发区、泗涂产业园,投促中心、发改委、经信局)
7.增强创新能力。
(1)加强与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合作,搭建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委,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2)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扎实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挂牌”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8.提高服务能力。组建招商引智、运营服务、营销宣传的专业团队,拓展第三方合作机构,为企业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优化用电、用水、用气、网络的报装程序,增强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缩减办理时间、办理成本及相关支出。主动对接入园企业,及时回应解决企业诉求,创新服务机制,为园区企业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开发区、泗涂产业园,住建局、城管局、供电公司)
9.加强对外合作。细化落实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发展支持政策,积极融入“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等高对接、主动融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加强与皖苏鲁豫周边地区联动发展,与昆山、玉环、嘉善等地开展园区合作共建。(责任单位:发改委、投促中心,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三)打造一流的要素保障环境
10.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1)统筹优化增量土地开发,完善项目用地供应机制,严格项目投资额度、亩均投资强度等指标控制,推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紧密沟通和衔接,灵活运用政策规定,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优化配置增量,保障项目用地需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2)盘活挖潜土地存量使用,建立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土地台账,加大重点区域低效用地清理盘活力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用地。(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3)对拟出让的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固定资产强度、建设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开发园区实行“标准地”出让,并探索向其他项目延伸推广“标准地”。(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11.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
(1)打造规范便利安全的金融生态,努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获得率。(责任单位:财政局、担保公司、各金融机构)
(2)全年新发放“4321”新型政银担贷款6亿元,加大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强的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3)大力支持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创新发展,做实“金融服务超市”,依托县大数据平台,建立全县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着力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责任单位:财政局、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金融机构)
(4)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深入开展“无还本续贷”“税融通”等业务,全力实施“园企·金桥贷”计划,推进融资渠道多元化。(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5)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涉企服务收费管理。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开展打击非法金融专项活动,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非法借贷等金融领域风险。(责任单位:财政局、公安局、审计局、各金融机构)
12.强化人才科技服务保障。
(1)出台高素质人才引进政策,加大高端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各类人才落户政策,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注重实用型人才队伍培养,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人才需求。(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
(2)适应新形势下企业用工新特点,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政策,促进新业态员工集聚并稳定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3)加大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力度,整合资源谋划组建泗县高科技人才队伍,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按照“产学研”一体化的要求,结合创业成长发展趋势,大力培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组织部、人社局、教体局)
13.强化政策服务保障。严格落实企业发展扶持和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培训力度,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物流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局、税务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公管局)
14.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和充足发展市场空间。(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经信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公管局)
15.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打造公平高效的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16.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管,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强化政府采购履约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动态更新机制。(责任单位:财政局、纪委监委、公管局,各乡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四)打造一流的交通物流环境
17.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合新高铁泗县段、高铁和机场快速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乡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18.推进城乡道路工程建设,加快新城区路网建设和老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大力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县域公路通达水平。(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交运局、公路局)
19.出台支持现代物流发展若干政策,扎实推进宿淮铁路物流片区、航空产业物流园片区、徐洪新河港口货运物流片区建设,支持泗涂产业园推进物流转型升级,建设服务生产性企业仓储配送中心。高质量打造物流运输产业园、农机农资物流园、新发地冷链物流园、粮食物流园,高标准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产业园。(责任单位:发改委、交运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五)打造一流的城市宜居环境
20.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高质量推进36项系列专项行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平台,建设绿水环绕、人水相依的美丽宜居城市。围绕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需要,编制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构建“一主两翼”城市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宣传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
21.加快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强化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医养健康产业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子女入学、便捷就业等保障措施,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县城核心集聚力、带动力、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发改委、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公安局)
22.大力宣传优秀企业文化,及时表彰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经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
(六)打造一流的平安法治环境
23.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公民建设,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实现诚信企业黑红名单、惩戒机制重点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发改委、政府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
(2)提升招商引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履行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责任单位:投促中心、司法局)
(3)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良影响。(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4)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违规处理,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24.扎实推进“平安泗县”建设。
(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司法局、法院、检察院)
(2)深入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深化“交所合一”警务改革,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推行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掌上执法”。建立健全“打、控、防、管”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对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
(4)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查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政法委、发改委、公安局)
(5)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6)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各乡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示范带动、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本辖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
(二)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宣传报道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宣传各单位、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正面典型和先进经验,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涉企问题解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宣传部、营商办)
(三)完善推进机制。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细化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工作路线图及阶段性量化目标,实施全流程精细管理,定期汇总分析重点工作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列出清单,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挂账整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依据相关规定建立激励机制。(责任单位:组织部、六纪办、大督查办(营商办))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综合考核,建立完善“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聚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投诉受理督办机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检查,实行月督查、月通报,通过明察暗访、电视问政、百姓热线等方式,推动突出问题整改,督促工作责任落实,倒逼政治生态净化和干部作风转变。(责任单位:六纪办、大督查办(营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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