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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泗县民政局关于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泗县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泗县志愿者培训制度》《泗县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办法》的的解读

发表时间:2021-05-25 08:5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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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志愿者基本权益,推动我县志愿服务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泗县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泗县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泗县志愿者培训制度》《泗县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办法》,现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县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我县志愿服务,进一步发展我县志愿服务事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特制定出台《泗县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泗县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泗县志愿者培训制度》《泗县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办法》。

二、文件制定依据

《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7号)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礼遇嘉许志愿者实施办法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17号)

 三、文件制定的意义和总体想法

四项志愿服务制度和办法出台后,可以进一步保障泗县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培训、招募、服务激励,促进我县志愿服务依法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对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凝聚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助力我县文明创建。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鉴于目前我县志愿服务存在志愿服务组织不规范、志愿服务活动随意性大、志愿者和志愿团体注册不达标、志愿者激励措施欠缺等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我局于4月初研究起草了《泗县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泗县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泗县志愿者培训制度》、《泗县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办法》征求意见稿,发送至全县各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征求意见,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医保局、墩集镇等多家县直单位和镇给予了回复,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根据各单位和镇的反馈意见建议,我局结合实际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五、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留守妇女等困境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推进全县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主要任务

1、调查群众需求,设计志愿服务项目。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号召志愿团体和志愿者进村、社区,调查了解群众志愿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确保志愿服务的精准与实效。   

2、提高志愿者注册率,壮大志愿服务力量。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等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发布志愿服务活动项目,面向社会各领域招募志愿者,吸引有意愿、有特长的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上网注册登记为志愿者,从而提高我县志愿者注册率,壮大志愿服务力量。

3、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培养优秀志愿服务者。依托县、镇、村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志愿服务工作站,结合我县重点领域志愿服务的要求,对志愿者和志愿团体定期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和案例分享等方式,培养志愿者骨干和志愿服务专业社会组织,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不断增强志愿者和志愿团体的志愿服务能力,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

4、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发挥志愿服务支持作用。以困境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围绕心理健康、生产生活等方面,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力争覆盖困境人群所需的各种服务。主要采取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义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联动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结合本职工作成立志愿服务队进村、社区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5、做好志愿服务记录,总结工作经验。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组织活动的组织、单位要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确定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为表彰激励提供依据。服务记录要注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要汇总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使志愿服务记录信息能够互联互通,能够异地转移和接续。

6、加强志愿服务嘉许回馈,激励志愿服务发展。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民政部确定的认定标准,志愿服务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5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依次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褒扬和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建立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志愿者可以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适度换取一定的公共服务,同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县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司法局、妇联、工会、团县委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志愿服务各项工作,推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发展。

2、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志愿服务意义,解读内容,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认同,广泛支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服务成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大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浓厚氛围。

3、开发特色活动。以服务全县重点工作、满足群众需求为服务原则,开发有特色、顺民意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的实效性,通过志愿服务解决群众实际需求,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4、加强资金保障。加大福彩公益资金对志愿服务的支持与帮助,推动政府购买志愿服务,保障志愿服务的常态化,促进志愿组织和志愿者不断发展、壮大。

5、加强表彰回馈。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和志愿团体进行表彰奖励,给予兑现优惠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积极向上推荐“志愿服务优秀典型”,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