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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表时间:2021-08-24 15:2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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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宿州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难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提升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合力,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保监分局等14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拟定会议议题,处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其他工作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区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构建部门间优势互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宿州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黄 河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新志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吴良栋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枫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源  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郭子娟  市民政局副局长

侯朝晖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景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栋修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超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赵庆民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郭曙光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银鸽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王北安  人民银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明波  宿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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