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工作的通知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专区
建设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向村(居)延伸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按照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的重要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一)建设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重点公开利民惠企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群众、企业。
(二)建设要求
一要明确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民服务中心要全面建成政务公开专区。前期,我县根据市政府要求,选择大庄镇、瓦坊镇、屏山镇为我县政务公开专区示范镇,目前示范镇政务公开专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有关建设情况可供参考。
二要达到“五有”标准。有场所,各镇要结合实际对场所进行合理规划。有设施,按照专区设置不同功能需要,配备必要的电子查询设备和纸质查阅资料,以及排队取号、等候休息、打印复印等配套设施。有标识,在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主体标识,标识庄重、大方、美观,各个功能区域分别设置相应明显标识。有人员,各政务公开专区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或熟悉业务的兼职人员),随时为初次体验政务服务的群众,以及自身原因不能自行操作体验的群众提供针对性的帮助,让群众能够真正“一次体验,一次办成”。有制度,各级政务公开专区设置相应服务和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公开专区规范有序运行。
三要具备“八项功能”。政务公开专区要具有政府信息查询、政策服务查询、自助办理查询、服务指南查阅、文件资料阅览、扫码服务体验、自助服务办理、等待休息体验等八项功能,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功能设置。1.政府信息查询:配备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政府信息查询机等设施,便于群众查询信息、免费复印打印相关文件资料。设置咨询答复综合服务台,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2.政策服务查询:设置政务服务查询机,集各类政策文件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发布、解读、互动、服务于一体,信息公开查询和网办服务“双线并进”。3.自助办理查询:设置自助办理查询机,包含中心概况、大厅导航、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等板块,方便群众查阅。4.服务指南查阅:摆放对应进驻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所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告知单),公开办理事项的审批主体、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间等内容,按服务类型分为利企类、便民类,方便企业、群众办事。5.文件资料阅览:摆放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报党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公报和省市县政府公报等文件资料。6.扫码服务体验:设置常办审批服务事项二维码矩阵展架,企业、群众扫码即可知晓怎么办及网上办,让企业和群众“扫码上车、全程直达”。7.自助服务办理:主要集中税务、企业创办、不动产信息登记等查询、办理业务,投入相关自助办理电子设备,减少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8.等待休息体验:配置排座、报刊架、电视机、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营造舒适的等待休息环境。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
(一)范围及时限
2021年11月底前,村(居)务公开工作推广至各镇范围内不少于50%的村(居)。
(二)公开方式
坚持注重实效、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以定期公开为主,灵活公开相辅,线上与线下、书面与口头公开相结合。村(居)根据公开信息性质,可采取公示栏(电子屏)、微信群、入户现场、广播、便民服务站、小微权力平台、安徽省惠农补贴发放信息查询平台、村级先锋网等其中一种或多种公开方式。前期,我县选择大庄镇曙光村、瓦坊镇瓦坊村、屏山镇屏北村为村务公开示范村,统一设计制作公示栏(见附件),可供参考。
(三)公开内容
1.村情概况。村(居)基本情况、干部基本信息等。
2.财务公开。干部报酬发放;财务收支详情和“三资”管理情况;国家惠农补贴、扶持农业开发和资助村集体等资金的发放情况;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待抚恤、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经费的数量以及分配、使用等情况;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林权交易、集体资产出租、股权转让等交易信息;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3.事务公开。村(居)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村(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建设规划方案及其实施情况;卫生健康、社会救助、义务教育等申办及结果公示情况;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宅基地批建、保障房审批情况;其他事务信息。
4.政策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惠农政策;法律知识普及服务,推广法治文化服务等信息。
5点题公开。村(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6.其他公开。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专区和村(居)务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原则上由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主抓,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镇(开发区)在人员、经费和软硬件设施等方面予以支持。县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全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二是注重公开衔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时,要整合现有的党务公开、“小微权力”公开,实现村(居)务公开与党务公开、“小微权力”公开有效衔接。村(居)务公开时限、程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公开管理规范》(GB/T 40088—2021)等现有公开法律标准要求保持一致。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务公开办将根据时间节点,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将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县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557-7023476。
附件:村务公开栏模板(含党务公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村务公开栏1
村务公开栏
2
村务公开栏
3
村务公开栏
4
党务公开栏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