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余正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乡镇企业解决用地批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和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的通知》(皖自然资2021]74号)通知精神,现阶段产业项目批地政策主要有三部分。
1、明确过渡期规划依据。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市、县人民政府承诺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后,参照2020年底到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或者依据在有效期限内的城乡规划办理用地手续。
2、依法高效审查论证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为做好工作衔接,提高审查效率,在评估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正式批准发布实施前,按照现有的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的评估调整成果同时进行审查。确需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规定出具不可避让性论证意见,作为用地审批依据。
3、加强政策指导。各级自然资源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深化“四送一服”,定期开展项目对接、要素对接、政策对接,及时协调解决产业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用地问题,确保产业项目顺利实施。
我局将依法依规帮助乡镇企业解决用地批地问题。
办复类别:A类
感谢您对国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单位: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702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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