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行政权力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阅读人次:  
【字体: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

发表时间:2021-08-20 10:3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
 (单位盖章)泗县发改委                                                    填写日期:  2021   年 8  月 20 
序号 宿州市泗县 事项名称 类型 设定依据 对应权力
事项名称
备注
1 发改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保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第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能力的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可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由“保留”调整为“规范”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