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财政专项资金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阅读人次:  
【字体:

泗县:三举措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

发表时间:2022-01-06 10:2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字体: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1年以来,泗县坚持“四个不摘”,对98户存量危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让农民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求各乡镇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效。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为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危改资金,确保资金得到及时拨付和安全使用,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工程质量监管的同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同时,县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应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督查办等相关部门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三举措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