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石小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助推农村教育事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针对乡村教师,我县依据安徽省出台的《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补贴的通知》精神,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艰苦补贴制度。乡镇补贴标准为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4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4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5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610元,已自2015年1月1日(新标准已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实施。农村艰苦补贴每人每月80元。泗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由县人社、教育、财政、编制等部门共同参与落实有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2.在上级出台有关教师享受交通补贴政策后,县教体局将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到位。
感谢您们对教体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