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 联系方式 | 负责人 | 科室 | 工作时间(工作日) | 办公地址 | 工作职责 |
1 | 0557-7022749 | 石群 | 办公室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泗涂产业园5号楼A座903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担在市局授权下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环评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
2 | 0557-7095968 | 张韶锐 | 生态管理股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泗涂产业园5号楼A座909 |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拟订实施具体措施和制度;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拟订和监督实施地下水生态环境规划,负责辖区内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开展本辖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五大发展相关工作,牵头推进绿色发展工作,配合做好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生态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拟订实施具体措施和制度;负责辖区内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污染地块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及进口固体废物的预审、危险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 |
3 | 0557-7028216 | 骆骏 | 环境管理股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泗涂产业园5号楼A座909 |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大气、噪声、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拟订实施具体措施和制度;负责辖区内大气、 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综合协调老旧车淘汰工作,承担淘汰老旧车的指标任务;承担县区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工作,负责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利用等项目、放射性物质运输、电磁辐射安全、核材料管制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 |
4 | 0557-7096926 | 尹明星 | 综合股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泗涂产业园5号楼A座910 | 拟订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监督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案件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协助指导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 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工作和综合性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负责上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工作进行督察,并对辖区内各园区、各部门突出环境问题及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对问责事项调查取证,并提出问责建议。 |
5 | 0557-7028165 | 张鹏程 |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综合执法大队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泗涂产业园5号楼A座8楼 |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环境安全的保障任务;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和注册年审及汇总上报工作,并依法对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执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依法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未执行“三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报告,并参与验收;依法对本辖区内限期治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提出限期治理项目环境监察报告并参与验收;依法对本辖区内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正常运转的设施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进行处理;负责对流域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接受群众对环境污染的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按规定进行查处或转办;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并处理;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监察;负责农业生态环境监察;负责拟定全县环境监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监察工作经验;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办理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及进口固体废物的预审、危险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 |
6 | 0557-7011697 | 杨维浩 |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监测站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泗涂产业园5号楼B座603 | 1、根据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参加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对全县大气、水体、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监测站呈报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报告。 3、对全县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视性测定,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检测数据。 4、负责全县环境质量评价,参加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 5、研究野外作业的采样、布点,样品运输、储存、分析测定等各重要技术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监测技术的发展,并组织监测技术研究。 6、参加全县污染事件调查,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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