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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在线访谈

发表时间:2024-06-11 08:59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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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6月11日,9:30-10:30

嘉宾: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振华,住保中心负责人朱云飞

主持人:泗县政务公开办

摘要: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振华,住保中心负责人朱云飞回答网友提问。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来到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振华,住保中心负责人朱云飞做客在线访谈,向广大网友介绍我县最新出台的《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有关政策,并回答网友提问。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振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上午好!很高兴来到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和大家一起互动交流,欢迎大家的提问。

网友:公租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方式有哪些?

住保中心负责人朱云飞:这位网友您好!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包括我县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指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且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我县招引单位引进的人才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急需救助对象。保障方式分别是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

网友:刚才听您介绍,扩大了公租房租金减免范围。对患有重度残疾、重症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城镇保障家庭租金标准按1元/平方米/月执行。请问:重度残疾、重症慢性病或重大疾病包括哪些?如何申请减免?

住保中心负责人朱云飞:这位网友您好!重度残疾、重症慢性病或重大疾病是指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患有严重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乳腺癌等各种恶性肿瘤、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等。

申请租金减免: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 因“重大疾病、重症慢性病”情形申请租金减免的,提交医院就诊病历、费用结算和大病医保报销资料;3. 因残疾情形申请租金减免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等相关的佐证材料;4.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表;5. 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租金减免期限为一年,期满后仍符合减免条件的,经保障家庭申请继续予以减免。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核、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或存在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的,则立即终止租金减免,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网友:新的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对申请家庭人口和收入是如何认定的?

住保中心负责人朱云飞:这位网友您好!对申请家庭人口的认定,是以自然人家庭为一个申报户,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单身子女。因入托、求学、入伍等原因,将户口临时迁出的子女,可计入申请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包括:1、工资、薪金、住房公积金所得;2、生产、经营所得;3、劳务报酬所得等。凡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按务工地的最低收入计算。

网友: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是如何认定的?

住保中心负责人朱云飞:这位网友您好!无房户认定是申请家庭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承租单位公房,其租金达到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的;租借他人住房以及居住临时简易房、危旧房的。

网友:保障对象要定期参加复核吗?

住保中心负责人朱云飞:这位网友您好!为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县房管中心将会同民政和相关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每年对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采取逐户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主要复核家庭收入、住房、车辆、工商信息以及人口、低保、残疾、疾病、社保等信息。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复核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

泗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振华:谢谢广大网友对我县住房保障事业的关心关注,感谢今天的提问和互动,谢谢大家!

主持人:再次感谢各位网友朋友的在线提问,感谢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两位领导的解答。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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