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跟踪解读】《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
地点:泗县房管中心二楼会议室
内容:《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暨政府开放日
主持人:周振华(新闻发言人)
发布人:惠松(物业股负责人)
邀请对象:泗县发布、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融媒体中心、《今日泗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企业等嘉宾。
周振华: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好!欢迎大家参加县房管中心召开的《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暨政府开放日,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2年11月18日,我县出台了《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今天邀请物业股负责人惠松同志介绍《意见》有关内容,并开展座谈会回答各位嘉宾的提问,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请惠松同志介绍《意见》有关内容。
惠松:好的,主持人,各位嘉宾朋友上午好。接下来我从《意见》出台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为大家介绍。
周振华:接下来,我们开始座谈会,并由惠松同志对各位嘉宾的提问作出详细解答。
问1:请简单介绍一下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答:我县物业服务行业起步于2003年,通过二十余年的探索和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走向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日益显著,特别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工作中切实地起到了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物业企业73家,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47个,从业人员2200余人,覆盖面积约2650万平方米。其中,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130个,面积约2150万平方米;社区托管小区17个,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单位和自治管理的商业项目15家,面积约350万平方米。
问2:请简单介绍一下我县“皖美红色物业”开展情况。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县坚持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一年推广打基础、两年深化出成效、三年规范促提升”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整合服务资源,改进服务方式,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再提升。截至目前,在符合条件的79个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67个,占比84.81%,物业管理委员会12个,住宅小区党组织79个,小区物业企业覆盖率已达到100%。下一步,我县将积极开展“提升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逐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机制,大力推进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着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良好、邻里和睦、服务优质、党建有力的“皖美红色物业”小区。
问3:请简单介绍一下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答: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我县按照省住建厅开展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部署和2024年物业服务提升攻坚行动要求,着力提升全县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2023年全省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我县在全市四次综合考核评比中取得两次第一,一次第二和第三的优异成绩,玉兰公馆小区获得安徽省“美好家园”住宅小区和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称号,泗县房管中心、虹城街道获评“宿州市2023年度物业管理先进单位”。二是按照“政府负责,镇、街道社区组织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相关部门配合”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通过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强化日常调度、督导和考核,及时解决整治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期间对问题突出的物业企业约谈16人,物业企业信用扣分5家,劝退、辞退物业企业7家。三是开展业主面对面活动,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以“围楼夜话”和“邻里节”活动为契机召开恳谈会,请群众下楼“唠嗑”,拉家常、听实情、解心结,着力化解居民与物业之间矛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动业主面对面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加强监管,分类管理。对全县物业企业进行梳理,对标对本,以强带弱、以老带新,全面提升。对老旧小区按照玉兰公馆小区先进典型管理经验,以学促改,逐渐提高大家管理服务水平;对新交付小区按照深蓝中心桂语园管理模式,加强设施设备管理、物业从业人员微笑服务、物业管理增值服务和暖心服务等内容,科学、规范、高效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专业化,一体化的管理,提高我县物业企业整体服务水平。
问4:请问,随着生活水平提升,电动车已成为市民常用的交通工具。然而,许多小区内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问题。作为物业行业指导部门,如何解决?
答: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小区宣传栏、移动小喇叭、居民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违规充电”隐患危害。在小区显眼位置和楼道口张贴通告,介绍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案例以及日常充电需要注意事项,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平安氛围。二是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积极发挥市场优势,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积极招商引商。通过与宿州康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泗县铁塔公司、宿州市交投公司10余家单位合作,加大我县充电桩建设力度。目前,全县加装充电桩2315个,小区内现有充电端口数量34953个,能够满足电动车现有量30%的充电目标。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目前和政府平台公司合作,推进南柳花园、清水湾景苑等小区充电桩安装施工;利用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对春港花园、东城虹郡、锦绣华庭等小区充电桩进行安装和提升;和住建部门合作,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集中对充电桩进行提升和改造;联合消防、住建、市场、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大违规充电和乱停乱放打击力度,联合执法10余次。四是鼓励各物业企业引进智能化系统,在小区电梯、停车棚、地下车库以及各类火灾隐患位置安装AI智能监控。目前,已有14个小区自筹资金,在284部电梯安装AI智能监控,对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占用消防通道进行精准识别并将信息通过平台、APP或电话短信推送至物业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处置。
问5:请问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我县维修资金基本情况?哪些情况下能申请使用应急维修资金?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维修资金基本情况:
我县维修资金始缴于2008年,使用率极低。维修资金使用“难”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维修资金使用表决难通过。维修资金是业主个人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之部分业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思想,若要征集到小区内2/3以上业主的同意往往比较困难,易致使维修资金使用搁置。
(二)老旧小区和安置小区缴存额及缴存率较低。据不完全统计安置小区缴存率为19.75%,老旧小区缴存率为91.85%。安置小区后期出现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费用使用率极低。多数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缴存金额较少且部分业主未缴纳维修资金,导致维修资金使用较难。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使用应急维修资金:
(一)屋面、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消防设施损坏的;
(四)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五)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六)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七)二次供水设施损坏的;
(八)其他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形。
周振华:同志们,物业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房管中心党组坚强领导下,踏实工作,努力拼搏,认真做好物业管理这项民声关注的工作,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更好的推动我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在此,再次衷心感谢各方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暨政府开放日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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