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泗县教体局人事股关于《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流动秩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兼顾教师个人发展需求,激发师资队伍活力,结合实际,泗县调整《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有序流动,推动教师队伍动态优化。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1.教师调出情况。2022年,我县印发《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政办秘〔2022〕37号)(现已废止),2022年至2024年申请调出县教师613人,审核同意调出泗县教师156人,其中农村小学、幼儿园123人。
2.生源变化情况。一是幼儿园生源变化。根据人口出生情况统计,2023年开始幼儿入园人数将逐年减少。二是小学生源变化。根据幼儿在园和适龄儿童情况统计,在目前生源基础上,2025年开始小学生逐年减少。
3.编制余缺情况。2025年,农村小学按照核定编制,超编400余人。农村幼儿园按照核定编制,超编20余人。按照现有农村小学、幼儿园编制超额及生源变化情况,三年后,我县农村小学、幼儿园将大幅超编。
4.县外教师情况。2017年以来,新招聘教师中外县籍教师占比近一半。
(二)制定依据: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调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接收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拟调干部进行认真审核。
2.《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1〕4号):干部个人要求调动的,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2号):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的新机制。
4.《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1号):对夫妻分居两地的教师,各地要结合轮岗交流工作,优先予以考虑,通过选调等方式并适当简化程序,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
5.《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政办秘〔2022〕37号)(现已废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人事调配流动相关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我县教育体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做好教师流动和配置工作,既可避免教师流失对教育质量的冲击,又能为教师个人职业发展提供合理通道。在确保我县城乡师资结构合理情况下,通过制度化、透明化的调出流程,有序做好在泗县工作的外县籍教师流动,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调研起草。2025年1月中上旬,县教体局对全县农村各中心学校教师队伍进行调研。2025年2月24日,县教体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皖发2018)22号)、《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政办秘〔2022〕3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人口出生变化以及现有在校生源情况、教师队伍现状,形成《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2025年2月25日,县教体局召集部分城乡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并以书面方式向法律顾问郑良付律师事务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等6家单位征求意见。2月26日,在泗县政府网上发布征求公众意见。
3.文件审查。2025年3月13日,县司法局出具《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审查意见。
4.文件出台。2025年4月21日,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政办秘〔2025〕6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教师流动。强化审批监管,规定调出申请时间,避免学期中调动影响教学计划。公开化、透明化调出的政策、流程和结果,达到实现师资队伍稳定、教育资源优化和教师权益保障的目标,明确违约责任,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主要任务
1.规范调动程序。明确教师调出需要满足的条件,制定清晰的申请、审批和交接流程,明确各部门(学校、教体局、人社局等)职责,避免随意流动。对拟调出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2.保证各方权益。维护教师、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依法保障教师申请调动的权利,明确违约责任;规定调出时间限制,避免短期内教师大量流失影响教学秩序;要求调出教师妥善完成教学交接,确保学生学习不受突发人事变动影响。
3.服务教育发展。完善教师调出后的配套保障机制,要求调出单位提前申报空缺岗位,教育部门统筹招聘或调配替补教师。确保教师流动既能尊重个人意愿,又能促进我县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
六、主要变化和创新举措
1.调整内容。一是调出条件(一)第1点“调入单位须有编制和相应岗位空缺”,调整为“调入地主管部门须提供同意调入(接收)函”;二是调出条件(一)第2点“拟调出人员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正式在编在职教师。”调整为“拟调出人员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泗县列编满3年以上的正式在编在职教师,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满须列编满1年以上 ”。
2.删除内容。一是调动原则“1.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每年批准调出县教师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引进(调入)教师人数,对调优先办理”。二是调出条件(二) “2.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约定的聘期内的(2022 之前招聘教师 3 年合同约定聘期;2022 年起始招聘教师均签订 5 年合同约”)
七、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根据我县教师调出情况、生源变化情况和编制空缺情况的变化,动态评估和修订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办法,结合教育政策的变化调整调出条件和流程。
2.程序保障。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定教师调出申请的时间节点,坚持一年一办,于暑假期间集中办理。从书面申请、资格审核到研究审批,办理的程序要求公平公正。
3.监督保障。调出教师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度申请调动资格。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审核把关,对违反有关要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实施时间和政策咨询方式
《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泗政办秘〔2025〕6号)自2025年4月2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557-70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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