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建议
提案人:许明发 13305677207
附议人:
理 由:
中小微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取得了快速发展,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我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贯彻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精神,打牢夯实其发展根基,将成为现在乃至今后经济发展中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融资难、融资贵。多数中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短缺现象,流动资金不足,周转不灵,影响发展。企业贷款“门槛高”,手续繁杂,费时费力,这些因素加重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税负重、优惠政策门槛高。中小微企业大多被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劳动力成本由于没有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其税负偏高,减少了企业的资金积累,削减了企业获利能力。就企业所得税而言,由于中小微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少、经济效益低,根据量能负担的原则,更显得中小企业税收负担重。
(三)用工难、员工流动性大。由于劳动力供给减速和新生代务工人员就业取向、劳动态度等日益多元,导致中小微企业招不进、留不住职工。员工流动性较大,企业留人难、留住技术工人和高级人才更难,人才的匮乏极大地限制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建 议:
(一)多管齐下,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改变观念,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设立专门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创新产品和服务。二是国有担保机构要发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改善服务,尽可能地降低担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涉及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土地、房管、工商、车管等,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重新梳理和调整办理抵押登记的制度和办法,设立公开的办事窗口,取消或减少相关收费。四是积极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五是成立政策性小额贷款公司,解决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
(二)继续加大财税收扶持力度,降低政策门槛。一是要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范围,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对中小微企业的纳税辅导工作,优化“减、免、缓”办税流程。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基地,经审批,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有特殊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助推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使中小微企业实现“自救”。当前,中小企业遭遇“用工荒”“用工贵”“留人难”的困境,人工成本极度攀升。为缓解中小微企业生存困境,首先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工业园区的基础建设,建立配套的生活娱乐设施,拓展城市交通,方便企业职工出行。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设立专项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服务等技术创新活动。对那些勇于开拓国际市场,或参加全国性展览会、招商会等给予适当补贴。第三,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为他们搭建平台,协调各方资源,结合实际可以在不同领域成立小规模的行业协会,整合产业链条,让企业“抱团取暖”,或者引导一家企业牵头成立协会,把同行业或相关企业“串”起来,进行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资源共享,达到和实现企业“轻装快跑”破困局,科学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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