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泗县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化开发区赋权工作,经2025年8月18日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泗县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赋权工作。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赋权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委托实施的事项,由赋权单位和开发区分情形承担相应责任。开发区应将承接的审批服务类事项办理结果及时报送赋权单位,便于赋权单位组织开展事后监管。赋权双方应及时研究解决赋权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二、稳妥做好事项交接。各赋权单位要认真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工作,主动与开发区对接,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供工作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办事指南发布工作。开发区要积极对接赋权单位,接受指导监督,实现无缝衔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赋权单位与开发区在一周内完成赋权事项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赋权单位办理。
三、推动赋权落地生效。开发区要明确办事人员及工作要求,提高承接能力,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赋权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指导、督察机制,定期督导赋权事项实施情况。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相关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四、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总结评估开发区赋权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全省一单”动态调整等情况,结合开发区发展需求与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赋权清单。
清单公布后,《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泗县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泗政秘〔2023〕8号)即行废止。
附件:泗县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泗县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赋权方式 |
备注 |
1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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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委托 |
“两高”项目除外。 |
3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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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其他权力 |
上报国家的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等事项初审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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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其他权力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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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科学技术局 |
行政确认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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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其他权力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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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政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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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政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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