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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5-08-20 10:2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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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

 

高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运河文化研学游的建议》收悉。县教体局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专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84)《宿州市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持续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泗县实际,20234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公安局 泗县交通运输局共青团泗县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泗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实施办法》,根据此办法,我县学生研学旅行将依托我县独特的世界文化遗产隋唐大运河唯一活态遗址等文化资源和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旅游资源,建设一批具有我县文化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开发一批具有我县文化特色的精品研学旅行线路。

一、加强课程建设

充分利用、挖掘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结合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鼓励学校以具体的研学旅行活动实践情况为参照,积极构建包括目标体系、操作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在内的研学旅行校本课程体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二、加强基地建设

充分挖掘我县县内、县外丰富的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等,以校内、县内、市内、省内级基地模式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研学旅行营地、基地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市内、县内基地以市县级相关部门公布的基地为准。通过研学旅行把生态、文明、传承、创新的理念渗透到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端正学生的价值取向,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认真监督和管理,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

三、规范组织管理

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企业)开展。委托第三方机构(企业)从宿州市教体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定2021年度宿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研学旅行承办企业的通知》202174号)中选取。学校或机构(企业)要提前拟定活动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2023—2024学年全县12所小学共18501名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和中小学一起推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报教体局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 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 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 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 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泗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557—7023092               

 

 泗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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