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泗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惠凤莲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时间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泗县教育工委、教育体育局对您提出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时间的建议提案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时间科学安排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我们及时安排督导室、基教股组成的调查组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时间进行调研,经调研了解我县寄宿制学校有的学校安排早读,时间早于8点,这些学校不能保证学生合理睡眠时间,影响了学生健康成长。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时间,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上课时间的相关规。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作息时间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就寝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00。
2.要求各校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作业管理的通知》,控制作业总量,确保学生充足睡眠。
3.加强睡眠监测督导。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4.县教体局加强对各乡镇“中小学作息时间”的督促指导,确保“作息时间”落实落细。同时,将“作息时间”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定期督导,学校校长是“作息时间”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对“作息时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程序严格追责问责。
5.家校联合,加强手机管理。各校应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
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让家长控制学生的玩手机时间。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确保学生的睡眠时间。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泗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7020080
泗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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