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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28 11:2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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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高新区、宿马园区、鞋城等产业园区,市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加快发展,2017年度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为重大服务业项目、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含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服务业主体提升计划(A级物流企业培育)等3大类。全市共计安排15个项目(事项),安排市服务业引导资金500万元。

二、各地发改、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宿发改贸服〔2016〕104号)要求,重点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见效。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引导资金专款专用。

三、为加强服务业分析统计,项目单位要按季度将项目实施进度上报各地发改部门,年底同时上报企业年度经营情况。

四、各地发改、财政部门要严格资金计划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我委将适时会同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附件: 2017年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