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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圩供电所生产经营用房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5-09 16:1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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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泗县供电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泗县供电公司刘圩供电所生产营业用房项目备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备案,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在刘圩供电所院内拟建生产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695平方米;配套电气、给排水等附属工程。

二、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1万元;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三、严格按批文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四、希接批文后,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五、你公司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依法撤销备案文件。

六、项目备案通知有效期2年。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2017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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