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县发改委副主任张晓亮解读关于《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文件政策
中共泗县县委 泗县人民政府印发《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泗发〔2019〕1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文件的出台背景意义、有关措施简要介绍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镇建设面貌日新月异。但是,城镇化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不足,发达地区及周边中心城市的人口虹吸效应逐渐显现,城镇化率偏低已成为制约加快发展的短板。
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其应有之义。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4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7月1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和7月26日市政府出台的《宿州市关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宿政发〔2019〕5号),都进一步强调要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从发展进程看,我县处于城镇化初期阶段,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空间巨大。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是全县当下和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县发展的短板在城镇化,未来的潜力也在城镇化,短期内城镇化对于全县发展拉动作用更大,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进一步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持续扩大有效投入,带一产、促二产、兴三产,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8月1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座谈会,会后,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若干措施》;8月21日,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8月26日,县委第2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经过反复修改完善,进一步优化农业人口户口迁移服务,强化“五有并轨”“三权保障”,促进发展改革成果共享。
二、《若干措施》的内容概要和特点
《若干措施》共10条,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县直有关部门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发布,我在这里向大家概括介绍一下主要内容和特点。
《若干措施》不求面面俱到,但具体措施更加务实,更加具有操作性,含金量很高,形成了“1+1”政策体系,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十条措施和户改“一站式”服务专窗、“三权保障”“五有并轨”等一套细则,主要体现五个方面特点,即“一站式”服务让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落户更便捷;农村原有权益不会丢,打消了落户后顾之忧;高质量享有教育、住房、医疗、就业和养老等市民权益,实现“双待遇”;政府加大投入,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真金白银的奖补,着力吸引更多大学生和务工人员就业创业。
“十条措施”在确保市《若干措施》政策红利不变的前提下,扩容提标,其中,第一条至第三条,与市保持一致;第四条,增加了农业转移人口按培训工种给予补助、进城创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第五条,结合我县实际,加大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各类公租房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开发区和城郊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吸纳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第六条,增加了在泗外来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在泗落户的给予安家补贴、卫生、教体系统等各类人才引进执行县级人才引进政策;第七条至第九条,与市保持一致;第十条,增加了加大对各成员单位重点任务的调度、督查和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一套细则”包括三个细则和一个任务分解,即公安局起草了《农业转移人口“一站式”服务专窗操作细则》、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农业转移人口“三权保障”实施细则》、发改委起草了《农业转移人口“五有并轨”实施细则》,同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
同时,设置受理及投诉举报电话,浓缩制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明白纸和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便利化程度,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若干措施》自2019年9月4日(印发之日)起施行。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定期调度制度,强化跟踪问效、过程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动态、进展情况。二是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现有政策举措,使之真正有利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是会同县大督查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调度、解决重要事项,切实将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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