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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粮食行业2020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发表时间:2020-06-23 09:1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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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提升我县粮食行业应对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粮食部门国有资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积极稳妥地处理全县行业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宿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泗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粮食行业各部门。全县粮食行业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均适用本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系统

全县粮食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在泗县粮食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1、总指挥:付克林

职责:在接到行业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报告后,立即发布实施《泗县粮食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命令,并按照预案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处理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决定采取必要的重大措施。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2、2、副总指挥:陈士红、柏汉立

职责:按照总指挥发布的命令,根据其分管工作的范围,各司其职,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处理工作。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3、泗县粮食局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办公室:

主  任:张志栋 

副主任:高  虎

成  员:尤逢跃   王显军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粮食局办公室。

职责:在接到本行业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救援信息,传达贯彻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和决策,配合上级和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分工

(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县粮食局应急救援组织由办公室、综合股、行业股、监察室、人事股、希望公司、工贸公司等部门组成。

职责:按照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工作指示,协调系统内各部门的工作,传达领导的指令;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突发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

(二)救援组织分工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自然灾害救援组

第一组 组  长:付克林

       副组长:柏汉立 刘世勤

主要负责粮食收储业务环节、仓库的消防救援,药品存放、使用,防汛抗洪救灾,粮食生产安全、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自救工作。

第二组 组  长:张志栋

       副组长:高 

主要负责县局办公室楼、军供站的消防救援,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汛抗洪救灾和重大自然灾害自救工作,同时协助第一组工作。

第三组 组  长:陈士洪

       副组长:尤逢跃

主要负责行业内粮食工业企业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自救工作。

第四组:组  长:陈士洪

        副组长:杨  宁

主要负责粮食工贸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汛、抗洪救灾、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自救工作。

各组要积极组织本组的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等应急演练,在发生灾情时,积极组织抢救,并立即请求地方消防部门支援。任何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施救。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和知情情况下,应立即奔赴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2、交通保障组

组长:陈士洪

成员:张志栋 高 虎

主要任务是担负事故和救灾应急救援车辆的调遣及运输保障、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3、物资储备保障组

第一组 组长:丁 任

主要负责行业内各基层单位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汛抗洪救灾和重大自然灾害自救工作过程中所需的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

第二组 组长:张志栋

主要负责县局办公楼、军供站的防汛抗洪救灾和重大自然灾害自救工作过程中所需的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

第三组 组长:尤逢跃

主要负责行业内粮食工业企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自救工作过程中所需的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

第四组 组长:杨 宁

主要负责粮食工贸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消防救援,防汛抗洪救灾,重大道 路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自救工作过程中所需的物资储备和保障工作。

第五组 组长:付克林

主要负责粮食收储业务环节、仓库的消防救援、防汛抗洪救灾、粮食卫生安全、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自救工作过程中所需的物资储备和保障 工作。

4、事故调查组

组长:付克林

成员:张志栋 高 

      李  辉 吴 

主要负责对本行业内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确保在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迅速救援、准确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1、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指挥部成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合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有效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并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目标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伍按专业分工,每年定期训练,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4、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应急常识教育。

5、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1)值班制度;

2)检查制度。定期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

3)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救援队负责人会议,研究救援工作;

4)总结评比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检查、同讲评、同表彰奖励。

 

第三章 事故、救灾报告程序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14]43号文件精神中第4条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局报告。遇到自然灾害发生时,要及时按程序上报粮食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自然灾害的部门、时间、地点;

2、事故、自然灾害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部门对事故的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灾情报告部门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 应急救援措施和善后处理工作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做好详细记录,并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二、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三、事故部门要立即全面开展事故原则的调查,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

四、积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轻事故、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各种危害。

五、依据行业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逐级上报。

六、妥善处理事故,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受害者依法给予赔偿。

七、事故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防汛抗灾部门,做好对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和生产自救工作。

 

第五章 附则

 

一、泗县粮食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内部通信联络

付克林 13955775534

陈士洪 13905670531

柏汉立 18055733686

张志栋 13905670001

刘世勤 13905670971

杨  宁 13955774519

尤逢跃 13905690110

王显军 13905579840

高  虎 15305571117

丁  任 13855750391

李  辉 13855751050

董  超 13965331811

  18055787706

二、社会援救组织机构通信联络

火警电话:    119

巡警电话:    110

急救中心电话:  12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三、本预案自发文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