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发展改革委转发三部门《关于宿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第一、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泗县发展改革委转发三部门《关于宿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第一、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冶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月30日收到《宿州市发展改革委 宿州市房管中心 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宿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第一、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宿发改投资〔2020〕93号),下达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795万元,其中第一批8114万元用于支持各类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681万元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投资计划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前期工作。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计划明确的建设内容,抓紧完备各项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抓紧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与保障房同步交付使用。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尽早发挥中央资金效益。
四、强化项目调度。要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每月5日前填报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等有关情况。对建设进度慢、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五、规范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规范组织项目建设,按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程序,确保按时开竣工,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开展项目资金审计,做好相关资料归档整理。
附件:《宿州市发展改革委 宿州市房管中心 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宿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设施建设2020年第一、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宿发改投资〔2020〕93号)及附表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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