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阅读人次:  
【字体: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发表时间:2020-10-16 08:4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版)》(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府网站内容规范(2019年版)》(等规定,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对象:信息公开网目录对应责任股室。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方面:是否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方面:根据信息公开网目录要求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三)公开程序方面: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及要求进行公开。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合格的基本标准是:责任明确,具体工作有人负责;公开内容符合规定,公开形式实用有效;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社会评价基本满意。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纳入各股室年度绩效考核。 

第七条 本制度由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考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