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号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人大第十七届第四次会议上,余正彩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建立全县农村‘双基’建设管理使用运营机制”的议案,现将我委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村水电路气信以及公共人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设施,建好管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县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随着投入不断加大,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二、办理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也是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收到议案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人员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跟踪督办。在人大议案办理交办后,我委召开党组会,研究分析人大议案反映的具体问题,确定责任领导和主办责任人,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在议案办理期间,积极主动的督促和协调,保证了议案办理工作质量。
(三)突出重点,制定意见。为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后续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依据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认真开展调研,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品的定位,坚持“县级主导、乡镇主管、村级主推”原则,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意见》。
(四)创新思路,加强沟通联系。在议案办理期间,针对反映问题不够具体、意图不够明确的议案具体问题,承办人员积极与相关代表们沟通联系,广泛与代表们交流讨论,征求意见,了解其真正意图和想法,然后再研究办理,确保代表们反映的问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于2020年1月19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2020年6月28日转发此意见。目前,我委结合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意见》。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草拟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查,并向各部门和社会征求意见,完善手续后印发执行,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文件出台后,我委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跟踪监督全县“双基”建设管理使用运营机制落实情况,及时形成2号议案办理工作总结,并以正式文件向代表进行答复,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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