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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殡葬服务和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1-04-30 08:5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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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墓地价格情况。

我县发改委共受理公益性公墓项目12件,涉及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殡仪馆共14项。现有经营公墓一座:泗县屏山陵园。该陵园2012年经安徽省民政厅民务函(2012)9号文件批准建设,规划用地200亩,目前占地面积141亩,经国土部门批复(泗国用2010第744号)为殡葬用地。公墓属于泗县民政局所有,泗县屏山陵园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非财政拨款,自负盈亏,人员为社会招聘。提供低档价位60%(含树葬,草坪葬,免费区),中档价位30%,高档价位10%。2020年收入为2329160元,支出为2760265元。

墓穴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县发改委备案。已销售1200座墓穴,最高98000元,最低9000元,陵园内有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安葬骨灰的公益性设施。

2018年以来,按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要求,我县16个乡镇、开发区相继建设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经营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社会资本参与合作,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用地为各乡镇建设用地、林地、荒坡等。墓穴销售价格构成为建设成本费和管理费,墓区内设有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区,同时为辖区内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安葬墓穴。

泗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均面向本辖区内居民服务,不对外销售。其中泗城镇、开发区公益性公墓,墓区40%面积用于政府征用土地后的拆迁安置墓穴。

二、殡仪服务收费情况。

泗县殡仪馆是由泗县民政局为投资运营主体的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编制15名。主要服务范围:遗体火化、殡仪服务、殡葬产品经营、骨灰存放等。

目前,泗县殡仪馆的现有服务项目进行委托第三方(宿州市圆满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经营。2020年泗县殡仪馆经营性收入共7988276元,纳入县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每月经营收入上缴国库,返还后的资金县民政局每月扣除管理费16.5万元用于职工工资等支出,剩余资金返还被委托方,用于日常各项支出,被委托方盈亏自负。在委托管理期间,泗县民政局仍为泗县殡仪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殡仪馆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2016年3月21日,泗县物价局制定了《关于重新核定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泗价字〔2016〕5号),对泗县殡仪馆的基本服务项目、选择性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定价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遗体火化、遗体接运、抬转尸体、遗体冷储、遗体消毒、骨灰存放等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对化妆整容、脱穿衣服、入殓服务等殡仪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丧葬用品经营实行市场调节价。泗县殡仪馆在业务室制作了价格公示栏,对县物价局文件进行公示,殡仪馆业务室设置了民政局工作人员岗位,对收费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收费使用泗县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杜绝使用私自票据。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  2018年1月30日,泗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泗县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办法》,对全县9大类困难群体实现殡葬救助,减免基本殡葬费用。2020年全县共减免2094户死亡的五保户、“三无”人员、贫困户、低保户、残疾等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828482元。

2020年7月,县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运遗体车辆进行了联合整顿,泗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与经过审批的各乡镇殡仪车辆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遗体接运、和冰棺租赁收费,按照泗县物价局(泗价字〔2016〕5号)文件执行。我县各医疗机构均已取消了太平间,在医院去世的遗体,由县殡仪馆车辆接运。个体户、丧葬用品批发零售商销售的丧葬用品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三、殡葬服务市场监管情况。

2019年12月2日,经中共泗县编委批复,泗县殡仪馆(殡葬管理所)改为泗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殡葬事业管理服务,推进殡葬改革。该机构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目前,从事殡葬监管的执法人员为18人,采取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方式对全县的殡葬服务市场监管。

近年来,在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了多项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2019、2020年县发改委、大督查办、民政局组成督查组,多次到各乡镇、开发区督查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工作;2019年6月,县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殡仪车辆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3月,县文明办、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开展了清明期间移风易俗、禁止销售和摆放塑料花的专项行动。

四、殡葬服务供需等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常住人口85.4万人。2016年火化遗体4204具,2017年火化遗体5017具,2018年火化遗体5059具,2019年火化遗体5056具,2020年火化遗体5025具。安葬方式为骨灰土葬、墓穴安葬和树葬等。

2018年县民政局会同规划局等单位制定了《泗县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规划每个乡镇、开发区建设一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经营。

依据《泗县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办法》,2018年全县为死亡的1266户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438512万元;2019年为死亡的1282户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816660元;2020年全县为死亡的2094户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828482元。

五、殡葬业暴露出的其它问题。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应按照公益性事业用地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或贫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林地。我县属于平原地区,可利用的荒山荒坡和贫瘠地极少,且面积规模较小;部分可建设用地,则靠近镇村建筑、居民区,或靠近河流、铁路和公路主干线,各乡镇在选择公益性公墓位置的问题上,普遍存在较大的困难。

公益性公墓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省、市补助资金;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投入资金;社会捐助等方式。同时按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等商业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目前,我县在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和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

建议各级政府财政加大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资金补助,同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捐建。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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