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发改委主任胡居虎解读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
根据会议安排,向各位领导报告关于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解读情况,下面我主要从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支持集聚区建设和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举措》3个文件方面重点报告,将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作简要解读。一是系列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构成,二是系列政策重点内容解读,三是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关于系列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构成
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着力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快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这是系列政策出台的总背景。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并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明确指出:“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有关部门要针对欠发达地区出台实施更精准的举措,推动这些地区跟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2020年9月28日,国家发改委立足高位,着眼全局,从产业布局角度推进实施跨区域协调互动,深刻挖掘皖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广阔空间和巨大潜力,出台《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赋予皖北“24条”专属政策,这是顶层设计,将皖北振兴战略由省级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皖北发展由此进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在此之前,省委、省政府历来就重视皖北地区发展,从2008年开始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支持皖北地区发展,在国家发改委出台“24条”政策之前,2020年1月省委省政府即出台了《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一条就是加快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习近平考察安徽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后,省委、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制定了《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国家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将国家战略转化成为安徽行动,构建起加快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今年8月,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又出台了《支持集聚区建设和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系列配套政策举措》《加快皖北承接转移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安排(2021—2022年)》《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综合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南北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目标考核办法(修订)》和《加快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通报制度》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落地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以集聚区建设带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国家和省里一系列政策涵盖顶层设计、重点任务、推进机制三个方面,由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考核通报制度等集成,形成“1+N”政策体系,这是总的背景和构成。
二、关于《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支持集聚区建设和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举措》重点解读
1、关于《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4条”)。主要包括完善重大政策、落实重大举措、建设重大平台3个方面政策。
在完善重大政策方面:涵盖集聚区能耗指标、建设用地、电力、天然气、人才等多方面共9项支持政策。主要内容为:2020年对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国家布局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不纳入地方能耗双控考核。对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转移到集聚区的传统产业,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支持集聚区内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允许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在集聚区内稳步推进“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取消没有实质性服务的收费和加价。鼓励中央企业在集聚区布局发展,并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适当支持。支持集聚区及周边住宅用地供应,特别是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鼓励提高集聚区内企业培养重点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补助标准,对急需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落实重大举措方面:包括支持集聚区规划建设、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引进优质项目、采取灵活用地措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支持力度、设立金融等分支机构、多渠道融资、实施环境优化改造、加强干部人才挂职任职、开展先行先试“放管服”改革等共12项重要措施。主要内容为:鼓励集聚区加大土地资源清理整合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集聚区采取“园中园”、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模式与沪苏浙及省内合肥、芜湖等地共建合作园区。鼓励新入区企业与土地使用权权属企业合作。支持采取措施灵活用地,满足集聚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鼓励集聚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提升集聚区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并给予支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相关补助资金对集聚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等符合条件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设立为集聚区服务的中小商业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集聚区实施环境优化改造项目。支持中央企业、中央金融机构选派干部和专业人才到集聚区挂职或任职。鼓励集聚区先行先试“放管服”改革举措。
在建设重大平台方面:包括支持集聚区搭建与沪苏浙产业转移承接促进平台、培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共3项主要内容。主要是加强重大项目对接,搭建产业转移承接促进平台;支持根据集聚区发展需要培育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
2、关于《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皖北新“10条”(之前省委省政府已出台过2个支持皖北地区发展10条政策)。《意见》主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思路,系统提出加快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社会民生事业、提升开发区发展能力、优化土地供给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干部人才保障等10条政策措施,力求在省级财力允许、政府职责可及、依法依规的范围内,尽可能更多支持、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比如,对皖北纳入国家及省相关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省级调度重大项目计划;统筹设立集聚区专项资金,连续5年每年安排7.8亿元,用于“6+2+N”承接平台建设。7.8亿的资金分配是按照集聚区考核结果来进行分配。将“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技工大省等奖补资金上浮20%;对需要市县配套资金的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降低市县配套比例。由省以补助或奖励方式建设的项目,对3市9县补助或奖励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15%;对3市9县企业所得税省分成部分,以2018年为基数,连续5年增量全部留给地方使用;加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在扶持村数、补助资金等方面向皖北倾斜等。
3、省发改委(能源局)围绕发展清洁高效能源、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提出8条配套政策举措。经认真梳理,第一条稳定煤炭产能规模、第二条发展清洁髙效煤电、第四条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勘探开发、第七条提升油品供应保障能力,因没有煤炭等资源,我们无法承接。其余四条举措,我们将加强与省发改委对接,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在泗县落地落实。
第一、第三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进皖北平原地区集中连片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利用采煤沉陷区水面等土地资源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支持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工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在皖北畜牧业聚集区和粮食主产地积极布局规模化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
我们泗县要大力发展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如大唐刘圩镇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两高一铁取土塘)加快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光伏新能源项目。充分利用畜禽粪污和生物质秸秆等发展多元化能源,重点推进金农沼气发电项目,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营。
第二、第五条推进皖北地区电网建设。确保滁州横山、蚌埠香涧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2021年开工建设。依托500千伏变电站,加快阜阳李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推进各市主干网架结构升级,构建220千伏环网结构,提升皖北地区电力输送能力。
我们要根据全县电网现状,完善电网布局,供电部门已在编制全县《“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规划》,重点要谋划一批管长远的供电项目,推进《泗县“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实施,提升我们电力保障水平。
第三、第六条完善天然气管网布局。建设亳州一太和、阜阳一太和灵壁一泗县、宿州—淮北—萧县_砀山、宿州一蚌埠、凤阳蚌埠等天然气管道项目,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扩建提升淮北城市环网和第二门站、蚌埠城市门站等项目,提升城市配气和储备能力。
目前,固镇—灵璧—泗县天然气管道项目已经省能源局核准,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环评等前期相关工作,我们将积极跟进,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以增强我县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第四、第八条支持符合条件的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国家及省政策范围内,支持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内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用户自主参与市场化交易,支持制造业企业经营性电力用户、年用电量大于5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经营性电力用户自主参与市场化交易。
我们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和国家发改委《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第三条等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经营性电力用户、年用电量大于5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经营性电力用户自主参与市场化交易。供电公司要认真做好相关交易服务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另外,10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构建碳达峰碳中和“四梁八柱”的“1+N”政策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意见》,作为“1”,是管总管长远的,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N”则包括能源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等保障方案。《意见》提出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五个方面主要目标。《意见》提出10方面31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积极贯彻落实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工作,一是抢抓政策机遇,深入学习解读。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专题学习会议研究,跟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解读学习系列政策文件,县发改委及各县直相关部门也认真学习了12家省直单位的87条具体政策举措,做到了对其支持范围、发展方向、考核指标等心中有数,全面准确细致吃透“上情”。二是及时研究部署,制定落实举措。根据省分工方案,我委牵头制定《泗县落实国家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将具体推动举措细化实化为60条具体任务,将落实任务和向上争取任务明确到具体单位,共涉及34个单位,部分任务还涉及到乡镇、开发区、泗涂园。三是坚持产业为基,明确发展路径。结合坚持工业强县战略,即加快“一区一地”载体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制定《泗县八大重点产业‘链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农机装备、汽车零部件两大特色产业以及绿色食品、纺织服装、新能源、智能制造四大主导产业以及文旅融合、现代物流产业等“八大产业”作为未来发展路径,对每一个产业逐一分析,制定产业发展的“两库三图”。四是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开发区能级。推动“标准低”改革落地,加快推进开发区调区扩区,推进园区集中供热项目,依托开发区、泗涂产业园与沪苏浙共建园区平台载体,推动与泗洪县共建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发挥开发区作为“主阵地”“主引擎”作用,同时,开发区利用招商小组和驻点小分队,力促招商引资项目高效顺畅落地,2021年以来已实现签约落地项目13个,总投资17.5亿元,正在洽谈项目23个。五是加强向上对接,开展项目谋划。我县2021年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4个,计划申请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3.7亿元。截至目前,已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8个,下达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2.4亿元。县发改委积极牵头,开展项目谋划,全县共计上报省市谋划储备项目484个,总投资1313.9亿元,个数和体量均位居全市第二。其中,上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项目91个,总投资260.07亿元,其中6个项目被列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重大项目接受国家发改委评估。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对接联动。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支持皖北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强化对接联动,加强与省直部门的常态化沟通,主动对接,对口联系,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在泗县落地。二是用足用活政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条条是金矿,句句是金砖。围绕吃干榨尽国家支持政策和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最新决策部署,对系列政策中泗县能够积极争取的要第一时间跟进,积极谋划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盘子”。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勇于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拧紧责任链条,细化任务分工,提拎一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和重大举措,遴选系列配套政策举措,实行一年一集成、一年一创新,丰富政策落地“毛细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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