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
泗县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
成本监审结论公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安徽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皖价本〔2018〕36号)、《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皖价服〔2018〕112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十五个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格规〔2019〕4号),我委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7日依法对泗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泗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度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了监审。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对企业配气成本进行审核、归集、调整,核定单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如下:
一、定价总成本
2018年至2020年企业配气总成本上报金额分别为798.55万元、1130.92万元、1377.92万元,核定金额分别为506.93万元、817.75万元、974.02万元,三年分别核减291.62万元、313.17万元、403.90万元。核减的主要项目包括修理费、管理费、销售费、核减折旧费及摊销费。
二、单位定价成本
经审核,我县城镇管道燃气核定配气总成本为2298.70万元,核定总配气量3508.95万方,平均单位定价成本0.66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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