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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召开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闻发布会

发表时间:2022-01-25 18:1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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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24
地点:泗县发改委会议室

内容: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主持人:姜廷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发言人:杨景 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

参加新闻发布会媒体:人民政府网、融媒体中心、泗县发布、今日泗州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修订》新闻发布词

2022124日)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发改委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宣传报道表示衷心感谢!20211220日,中共泗县县委 泗县人民政府印发《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修订(泗发〔2021〕23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文件的修订背景、修订相关措施简要介绍如下。

一、《若干措施》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较快发展,发达地区及周边中心城市的人口虹吸效应逐渐显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农业人口户口迁移服务,提升我县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对《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泗发〔2019〕17号)进行了修订,保持与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宿政发〔2019〕5号)文件规定一致。

结合我县发展实际,我委牵头起草了《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修订)》(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1月初征求各镇(开发区)、各部门意见;11月15日,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8日,县委第33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进一步优化农业人口户口迁移服务,强化“五有并轨”“三权保障”,促进发展改革成果共享。

二、《若干措施》修订的有关政策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直有关部门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发布,我在这里向大家概括介绍一下修订的有关政策措施

(一)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政策修订为:凡在城区购买商品房,并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能提供家庭不动产权证的,按学区学校就近入学;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正式购房发票的,原则上按学区学校入学,若学区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凡在城区租房,并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在租房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如没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凡进城务工人员(户籍在外县、外市、外省)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安排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没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没有迁入户籍的适龄儿童,不享受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政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农村转移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政策修订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待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实际居住满1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其他适用农村低保。高龄补贴补助范围和标准对农业转移人口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年360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年6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400元;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纳入低保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50元高龄津贴。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修订为全面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实施方案,原则上在维持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实施方案框架不变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总体待遇不得低于2019年水平。普通门诊待遇参保县区域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纳入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5%普通住院待遇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大病保险保障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最低合规费用段支付比例稳定在60%左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托底保障“351”“180”等特殊保障政策转为通过医疗救助实行托底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特困人员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90%,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75%,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1500元,救助比例70%,监测人口起付线3000元,救助比例60%,年度救助限额均为3万元。

同时,其他政策修订详见《中共泗县县委 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泗发〔202123)。新修订政策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博、“泗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也提请广大市民特别是学生家长要提前谋划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准备。

三、下步工作打算

《若干措施》自20211220日(印发之日)起施行。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委、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一是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定期调度制度,强化跟踪问效、过程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动态、进展情况。二是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现有政策举措,使之真正有利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是会同县大督查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及时提请政府研究、调度、解决重要事项,切实将好事办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农业人口户口迁移服务,提升我县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1月25日,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闻发布会召开,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泗县融媒体中心、泗县发布、《今日泗州》、泗县政府网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县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解读了2021年12月20日中共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修订印发的《泗县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措施》结合我县发展实际,重点修订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政策、农村转移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政策。

新修订政策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博、“泗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也提请广大市民特别是学生家长要提前谋划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准备。

下一步,县发改委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动态、进展情况,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现有政策举措,并会同县大督查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评估政策落实效果,切实将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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