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本级决算情况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本级决算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本级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本级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四)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六)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编制财政预算内有关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八)推进落实区城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 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等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实施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九)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相关工业重大项目和产业重大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等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按规定承担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电力生产安全有关工作。协调监督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十八)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县推进县域经济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机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本级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不一致,原因是价格认证中心账套并入本级,未单独核算。
纳入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 |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本级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26.78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26.7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6.98万元,减少29.71%,主要原因: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费用减少。二是减少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2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0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2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0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6.7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26.78万元( 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6.98万元,减少29.17%,主要原因: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费用减少。二是减少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7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7.37万元,下降30.21%。主要原因: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费用减少。二是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82.7万元,占96.16%;卫生健康支出(类)19.23万元,占3.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2.65万元,支出决算为501.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合并。其中:基本支出501.9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9.6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合并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7万元,新增决算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90万元,新增决算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17万元,收支平衡。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新增决算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1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14万元,本年支出22.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万元,新增决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财政补贴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75万元,比2019年增加22.63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合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未开展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