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行政处罚
序号 |
目录 |
1 |
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 |
2 |
将以下种类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 (一)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二)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 |
3 |
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粮食,以及色泽、气味异常的粮食,在出库前未经质量安全检验 |
4 |
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 |
5 |
粮食收购者应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拖欠粮款 |
6 |
粮食经营者接受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的 |
7 |
将地方政府储备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利用地方政府储备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 |
8 |
因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地方政府储备陈化、霉变 |
9 |
擅自串换地方政府储备品种、变更地方政府储备储存地点 |
10 |
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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