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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发改审批〔2023〕234号关于泗县屏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3-11-08 18:3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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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报来的《关于泗县屏山水库工程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0-341324-04-01-505621

三、建设地点:屏山镇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将现有的上房、张庄、姚圩三座小(2)型水库合并建成一座小(1)型水库,,具有防洪、抗旱功能,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拟建库容335万m3,其中防洪库容113万m3.灌溉面积0.7万亩。

项目投资及来源:投资估算约222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

六、你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下阶段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复核投资估算指标,优化投资估算。

七、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